資料圖:3月15日,南京市民向工作人員進行諮詢投訴。中新社發 泱波 攝

屢遭侵權卻鮮有投訴 個人資訊洩露咋補救?

“您好,請問您有貸款需要嗎”、“您在西城區某小區的房産有沒有出售意願”、“還單身吧,您可上我們網站註冊獲得相親機會”……你一定接到過類似這樣的騷擾電話,或以迅雷之勢挂斷、或不堪煩擾反擊一番,但恐怕極少有人會默默收集證據,逐一起訴維權。

那麼,個人資訊洩露到了怎樣的程度?來自中消協的數據顯示,2010-2016年,僅北京地區法院確認的公民個人資訊被洩露就有1.6億多條。近日,公安部指揮破獲了一特大竊取出售公民個人資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6名,查獲涉及交通、物流、醫療、社交、銀行等各類被竊公民個人資訊50多億條。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個人資訊保護必須從源頭治理,首先要確保這些軟體合法、必要、正當的取得消費者的照片、通訊錄和定位等資訊,砍掉超越範圍的資訊蒐集功能;其次,侵權追責要更加嚴格,應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連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為保護個人資訊免於泄漏和商用,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新消法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資訊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資訊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資訊洩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與資訊散佈的簡單快速相比,針對已洩露資訊採取補救措施,可以説難度極大。“確實如此,如果是平臺技術漏洞導致的資訊洩露,有關部門要督促其儘快修復;如果已經洩露給犯罪分子,平臺則要及時報案,通知用戶修改相關聯的密碼和設置。”邱寶昌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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