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健身已經日益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分。

近日,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開放時間、開放人群等問題,以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學生和社會開放。

《意見》指出了目前學校體育場館設施資源不足、使用效益不高,體育場館的教學屬性和社會健身要求不匹配等問題,明確提出公辦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並鼓勵民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以緩解青少年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與體育場館資源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

多項舉措為安全護航

記者梳理髮現,福建、浙江等多個地區此前已出臺相關文件,鼓勵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但在具體落地中卻遇到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導致有些學校“開了又關”。而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如何在開放學校體育設施的過程中,保障各方安全。

以北京市為例,新修訂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已于本月初開始實施,明確提及學校體育設施及場館向社會有序開放。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北京市體育局群眾體育處處長史江平表示,保障各方安全是開放校園過程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多年來推進工作不太順利的最主要原因。

學校方面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已經對外開放數年的北京市京源學校總務主任潘建強告訴記者,社會人員的進入會加大校園的管理難度,如何杜絕安全隱患是核心問題。保障學生安全、保障鍛鍊人群安全、保障體育設施安全,基於這些考慮,京源學校更多也是向附近的友鄰單位開放。

針對各方關切的安全問題,《意見》指出,學校體育場館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範,包括明確的責任區分辦法和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條件、機制及應對突發情況的處置措施和能力。此外,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和器材等亦需安全可靠,符合國家安全、衛生和品質標準及相關要求。這兩點均屬於場館開放學校的基本條件。

《意見》還提出應合理確定開放對象並實施開放人群準入制度。場館開放的具體實施部門可根據情況,建立開放對象資訊登記和發放準入證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場館設施的基本要求,明確各方責任。同時根據體育場館面積、適用範圍和開放服務承受能力,合理確定開放對象範圍和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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