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污治污修復生態
按照生態環境系統實施綜合治理
一江碧水、兩岸青山,正逐步成為現實。
重慶市雲陽縣盤龍街道活龍村位於長江岸邊。過去,由於大量“開荒種田”,使不少地方土地裸露在外。如果從江中的行船上望去,一塊塊裸露的土地就像是一塊塊疤痕一樣。隨著退耕還林工程在當地的實施,如今,這些裸露的土地已被成片的果樹覆蓋,呈現出一片綠意盎然的景象。
當地村民劉孝林告訴記者,以前他家種了兩畝土地,除開成本,每畝一年只有幾百元收入;而現在,他家種植的170棵晚熟柑橘已開始挂果,按每株收柑橘20—25公斤,每公斤賣價2元計算,一年可收入近8000元。
類似的場景在各地不斷涌現。重慶市江北區對五寶鎮長江濱江路採取喬灌花草結合的方式,高起點、高標準打造長江濱江路綠化示範帶;涪陵區對原本水土流失嚴重、植被稀少的北山坪南坡實施綠化工程,共在北坪、永柱等4個村(居委會)栽植雜交竹、黃花槐、女貞等共計2500畝;奉節縣持續推動“一江四河”流域、316公里庫岸線的庫周綠化帶建設……
據統計,2016年重慶市共完成營造林338萬畝,其中人工造林150萬畝,封山育林93萬畝,退化林修復95萬畝,持續不斷的造林綠化與森林撫育、森林經營,使我市生態環境得到持續有效改善。
不僅如此,重慶市深入推進“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五大環保行動,累計投入588億元,實施6000余項重點工程與措施,集中力量系統治理。
重慶市滾動實施城區湖庫整治、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鄉鎮污水處理等重點民生實事。2016年,56個湖庫整治民生實事基本完成,累計實施整治項目8000余個,重點整治28條受污染支流,重現水清岸綠。
去年,重慶市還完成了500個行政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累計完成2700余個行政村整治,700余萬人直接受益;完成了403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的主體工程建設,累計建成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1237座,理順了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投、建、管、運”體制機制。
高位推動完善機制
構建新型環境監管執法體系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重慶,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在督察組進駐之前,2016年我市已實施5批次環保督察,排查出596個問題,並明確了整改路線圖和時間表。
在此期間,重慶市借助在全國率先實施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契機,積極構建新型環境監察體系,出臺了《重慶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實施方案》《重慶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重慶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重慶市環境保護督察辦法(試行)》等。
為了將環境監察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確保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落到實處,2016年,重慶市還出臺了《重慶市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管理辦法》《重慶市生態文明建設“十三五”規劃》《重慶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工作方案》《重慶市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環保法規和工作方案。
這些環保法規和工作方案,形成了以《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為核心、相關專項法規和政府規章為配套、地方環保標準為補充的環保法規制度體系。
以環保法規制度體系為依託,重慶市不斷構建和完善環境監管執法體系,加強環保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全市1020個鄉鎮全部設立了環保機構並配置專兼職環保工作人員3312人。目前,重慶市在全國率先形成市、區縣、鄉鎮三級環境監管體系。
2016年,重慶市進一步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建設,構建環保行政部門與公檢法聯席會議、案件移送、聯合處置、資訊共用、重大案件會商督辦等聯動機制。市高級人民法院、5個中級法院和5個區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對全市環境資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實行跨區域集中管轄。據統計,截至2016年11月底,重慶市行政處罰環境違法案件2784件,處罰金1.56億元,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65人,涉嫌犯罪49件。
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實踐證明,用好這個“殺手锏”,將對三峽庫區生態環境形成有力的保護,有力助推生態環境恢復,也將為長江經濟帶生態文明建設築牢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