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工作,提高課後服務水準和品質,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五個“嚴禁”,具體要求:一是嚴禁隨意擴大範圍,學校課後服務應安排在上課日及完成國家規定課程和學校教學計劃之後,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做好銜接;二是嚴禁強制學生參加;三是嚴禁增加學生課業負擔,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組織學生刷題備考、講授新課或集體補課;四是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課後服務收費標準、服務時間、課程內容等相關資訊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五是嚴禁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和人員進校提供課後服務,要建立第三方機構進校園遴選審核機制,形成機構名單、服務項目及引進費用標準,加強日常監管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通知,各地要對區域內課後服務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並於2024年春季學期起正式實施。(唐芊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