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在醫學權威雜誌《JAMA Pediatrics》上發表相關論文後,近日,國家兒童醫學中心(上海)、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上海兒童醫學中心江帆教授、兒童健康管理研究所張雲婷副研究員領銜團隊,再次在該雜誌發表關於螢幕暴露影響兒童早期心理健康的最新研究成果《兒童螢幕暴露內容類型和精神健康》。
該團隊利用大規模人群隊列研究顯示,學齡前兒童無論觀看何種螢幕內容,每天螢幕暴露時間超過1小時,兒童心理健康風險會顯著增加,且隨著時間延長風險也相應增高;觀看螢幕時間相同情況下,相較于觀看教育類節目,兒童觀看娛樂類節目、非兒童類節目心理健康風險更大。這一研究是基於對15965名學齡前兒童進行持續3年的觀察研究後得出的結論。
圖為文章發表頁面截圖
隨著資訊化的普及,兒童接觸電視及電子産品也已經成為一種常態,而且呈現越來越低齡化的趨勢。螢幕暴露指兒童接觸一系列基於電視及電子産品、暴露于螢幕的活動,包括觀看電視、玩電子遊戲、上網及使用智慧手機等。世界衛生組織指南建議,2歲以下兒童避免接觸螢幕,2-5歲兒童平均每天螢幕時間不超過1小時。
但課題組前期研究發現,有24%的兒童在1歲以前就開始接觸螢幕,76%兒童在2歲前接觸螢幕,甚至剛進幼兒園的3歲兒童中,高達78.6%的兒童平均每天螢幕時間超過指南標準。不僅在中國,螢幕暴露過多在全球範圍都是普遍現象,同樣年齡段的加拿大兒童螢幕時間超標比例達到85%,澳大利亞兒童也達到74%,可見螢幕暴露已經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正引發越來越多的擔憂,這一情況是否會對處於發育成長期的兒童青少年健康造成影響?
江帆教授團隊長期從事生活方式對兒童健康影響的系列研究,建立了超過22萬名兒童的生活方式及健康發展研究隊列(SCHEDULE隊列)。課題組前期通過SCHEDULE-B出生隊列,進行了超過6年以上的隨訪,研究發現,如果在嬰幼兒階段早期就出現較多螢幕暴露,即使後來螢幕暴露有所下降,仍然可以對兒童的認識和心理行為問題産生顯著不良影響。
文章發表後,很多教育界人士和家長認識到了過長的螢幕暴露所産生的影響,也提出了另一個疑問——是否觀看教育類節目能夠避免螢幕暴露的影響?目前全球範圍內,關於不同螢幕暴露內容對兒童影響的研究相對較少,尚缺乏回答這一問題的科學證據。
因此,課題組團隊利用上海市教委長期支援的“SCHEDULE-P”學齡前兒童隊列,縱向追蹤了15965名幼兒園兒童小班-中班-大班三年的數據,回答了這一問題。
研究發現,對於學齡前兒童,螢幕暴露時間超過1小時是兒童發生心理行為問題的危險因素。而在螢幕暴露時長一致前提下,相較于其他螢幕內容,教育類視頻節目對兒童心理健康的負面影響相對小,非兒童類視頻節目的負面影響最大。此外,本研究還首次揭露了3-6歲兒童早期螢幕暴露內容特徵,即教育類視頻節目和娛樂類視頻節目基於其學習和娛樂屬性,其佔比穩居這一年齡段兒童前列,而隨著社交能力和需求的不斷上升,兒童社交媒體的使用佔比在三年中逐年遞增。這些研究結果將為指導家長科學育兒行為提供有力的科學依據。
這一項目得到了上海市教委的大力支援,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臨床研究中心俞章盛教授對文章的數據分析與統計給予了支援與指導。論文第一作者為上海交大醫學院兒科學在讀博士研究生王海娃,共同第一作者為上海兒童醫學中心發育行為兒科趙瑾醫生。
目前課題組團隊正在進一步基於SCHEDULE-B出生隊列,通過功能磁共振掃描,揭示早期螢幕暴露增多對兒童大腦結構及其相關腦功能發育影響及其相關機制。同時,課題組聚焦螢幕暴露的核心要素,以解析螢幕暴露影響兒童腦智發育作為關鍵要素,基於機制研究結果探索能夠降低這一影響的干預策略。
課題組做出如下提醒:
1. 2歲以下兒童儘量避免螢幕暴露,18月齡以上如果無法避免螢幕暴露,應僅限制于使用螢幕進行視頻通話等社會交流用途。
2. 2-5歲兒童每天螢幕暴露時間不宜超過1小時,使用時間內建議有父母陪伴及交流。
3.幼兒和學齡前兒童觀看節目或使用電子産品,儘量選擇帶有教育互動屬性的視頻節目。避免將兒童暴露于非兒童類視頻節目,禁止兒童接觸涉及暴力、恐怖等視頻節目。
4.孩子在做事的時候,避免把電視開著當作背景。
5.兒童臥室內要避免放置電視,避免睡前觀看電視和使用電子産品。
(王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