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傷害是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二位傷害死因,伴隨兒童出行方式中乘坐私家車的比例逐漸上升,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已經成為影響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10月13日,由生命時報社主辦的《2023兒童道路安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佈會在北京舉行,與會專家就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與兒童道路安全開展了深入探討。
為了提高家庭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2020年10月,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寫入全國性立法,拉開了兒童乘車安全法治時代的序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也提出,要提升未成年人關愛服務水準以及加強家庭建設,兒童乘車安全正是其中不容忽視的重要方面。
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范立發言。主辦方供圖
《報告》指導專家、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范立表示,研究顯示,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能將嬰兒死亡率降低約70%,1~4歲低齡兒童死亡率降低54%~80%。目前,我國76%的汽車沒有安裝兒童安全座椅,40%的家長曾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43%的家長選擇在乘車時抱著兒童,還有10%的家長認為安全氣囊能有效保護兒童。
范立解釋説,即便使用了兒童安全座椅,不少家庭也存在誤區。比如,首次安裝時僅有49%的家長是按照説明書自行學習安裝的;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16.6%的家長不確定是否正確使用;在使用過兒童安全座椅的家庭中,6.7%的家長曾將兒童安全座椅安裝在副駕駛位置,24.9%的家長沒有檢查過兒童安全座椅安裝得是否牢固,43.6%的家長沒有檢查過兒童安全帶是否緊固,44.6%的家長不了解不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能存在的隱患。
應急總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周虹認為:“兒童道路安全,再小心也不過分。雖然兒童安全座椅不能預防車輛發生碰撞,卻能減輕交通事故的後果。因為兒童安全座椅能將未成年人固定在一個位置,防止其與汽車內部發生碰撞或被完全彈射至車外,兒童安全座椅還能將碰撞産生的力分散至未成年人身體最結實的部位。通過多項測試和研究也發現,兒童安全座椅確實能成為交通事故中的‘救命椅’。”
范立提醒,家長要根據兒童生長髮育的不同階段,配置適宜的兒童安全座椅。所有嬰兒都應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直到1歲以及體重達到18公斤。當嬰兒不再適合後向式兒童座椅時,即年齡滿1歲和體重18公斤,就應該使用前向式兒童安全座椅了。目前,市場上兒童安全座椅的約束系統一般都是五點式的,即肩部兩個點,臀部兩個點,還有一個點在兩腿之間,這樣可以把車輛發生碰撞時的能量分散到盡可能多的身體區域。當兒童滿4歲以及36體重公斤時,就應該使用兒童增高座椅。它的作用是將兒童墊高,使肩帶剛好通過兒童肩部中點,而腰帶則剛好通過大腿上部。當兒童長到8歲或身高達到1.45米以後,就可以使用成人安全帶了。(劉昶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