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張女士在社交媒體發帖稱,她于4月9日在天津市武清區中醫醫院進行剖宮産手術時,主刀醫生把孩子大腿掰骨折了,卻不告知家屬。孩子出生後頻繁大哭,第二天才發現孩子右腿粗腫,到天津市兒童醫院檢查,確診為右側股骨骨折。
↑治療中的孩子
“護士給孩子洗澡,不知道看出來沒有,洗了20分鐘,孩子哭了20分鐘。”張女士向紅星新聞表示,事情發生後,家人抱著出生僅兩天的孩子奔波于天津、北京多家醫院進行治療。因為大腿骨折,還導致孩子陰莖充血、陰囊水腫,每次小便都哇哇大哭。
張女士説,治療期間,孩子背部以下固定了蛙式架,沒法抱起來喂奶和拍嗝,導致嚴重腸脹氣;平躺著喂奶容易嗆奶,導致肺炎,孩子出生不到兩個月已經住院兩次。目前,孩子還處於恢復期,腿上的支具撤掉了,治療費和交通費花了七八萬元,後面還要定期進行復查。
對於張女士反映的情況,紅星新聞聯繫到天津市武清區中醫醫院醫務科主管張先生。他表示,目前正在與家屬協商解決這件事,“我們已經代表院方給她賠禮道歉了,主刀醫生現在在家處於停職狀態,具體是疏忽還是技術水準的問題,我沒法答覆。”
張先生説,處理醫患糾紛有三個途徑,第一是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院方認為自己有責任,可以協商賠償一萬元以內來解決;第二是天津市有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患者和院方可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評估調解;第三是進行法律訴訟。目前,患者和院方走的是第二條路徑,即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
“為何孩子出生後沒有第一時間把情況告訴她(家長),而是第二天被家長髮現的?實際上如果當時發現骨折的話,醫生肯定第一時間去説,因為這個沒有必要掖著藏著,孩子真的骨折了,想逃避是逃避不了的。”張先生説。
↑孩子的檢查報告
張女士表示,院方應該報銷給孩子看病的醫療費、路費,還有其在武清區中醫醫院的住院費,加上孩子1歲之前的剩餘治療費、營養費、護理費、護工費、家屬精神損失費等,共計624861元。“孩子會走路後,我們還會對他的腿部恢復情況做檢查和鑒定,如果到時候孩子有殘疾或者其他沒恢復好的情況,醫院需要繼續對孩子負責。”
武清區中醫醫院認為張女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賠償要求過高。“如果手術環節有瑕疵,醫生該處罰的會處罰,但醫生來醫院上班,這件事由醫院來承擔。”張先生説,醫院願意給張女士10萬元補償,但對方覺得不能低於60多萬元。“後續經過鑒定,如果孩子有其他問題,醫院該承擔的還是會承擔,但這個訴求(賠償60多萬元)已經超出醫院上限很高了。”
紅星新聞記者盧燕飛受訪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