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馮琪)5月19日記者獲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再次向各省(區、市)發出提醒函,要求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簡稱“不低於”)成果,確保“不低於”持續落實落地。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在提醒函中明確提出三條要求:一是加大省級統籌,督促指導所屬縣(市、區)將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列為政府必保支出,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堅決杜絕拖欠教師工資行為發生,堅決防止“不低於”不落實的情況反彈。
二是加強宣傳溝通,對工資政策、發放方案、支付形式等與義務教育教師切身利益相關的政策舉措,加大宣傳解釋力度,及時傾聽呼聲、回應訴求,引導廣大義務教育教師消除疑慮誤解,形成合理預期。
三是嚴肅追責問責,進一步加大對所屬縣(市、區)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的監測核查力度,一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並依據《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員。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表示,對個別問題嚴重的地區,將適時進行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