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公開發佈。《方案》提出,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釋放生育潛能,適度提高生育水準,改善人口結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家庭和諧幸福。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注意到,在重點任務上,《方案》列出了六大方面17項具體內容。
在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釋放生育潛能方面,《方案》明確,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實現婚姻登記、生育登記、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婚育戶”線上一鏈辦理。
在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方面,《方案》提出,加強出生缺陷三級預防。落實婚姻登記機構和婚檢機構緊鄰設置,婚檢率穩定在97%以上,全面開展“婚育一站式”服務,提供涵蓋免費婚檢、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生育登記服務、優生優育指導等生育全過程服務。此外,規範不孕不育診療服務。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採供精、卵和代孕等行為。
在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滿足群眾托育需求方面,《方案》提出,增加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公辦或普惠性托育機構,加快打造社區托育中心。支援公辦機構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普惠托育服務機制建設,積極推進家庭和工作場所托育點建設。落實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援政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舉辦托育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公共醫療衛生機構探索“醫育結合”模式,支援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
在減輕養育教育壓力,提高生育意願方面,《方案》要求,加強住房、財政等支援政策。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育兒補貼制度。鼓勵各地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的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各地在探索配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家庭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如提出申請,應在三個月內配租或調換公租房;如實物房源不足,可優先發放租賃補貼,並提高30%的額度。
在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增強家庭發展能力方面,《方案》要求,健全和落實生育相關休假制度。嚴格落實婚假、産假、男方護理假等制度。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産假九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落實協商延長假,女職工産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女職工可以請假至嬰兒滿一週歲。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十日育兒假,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此外,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導夫妻共擔生育責任的家庭文化,肯定家庭勞動的價值。對婚喪陋習、高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方案》還要求打造尊重生育的社會環境,鼓勵支援用人單位為男女職工提供靈活的生育支援政策,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規範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建立合理生育成本分擔機制,降低企業承擔的生育成本。
在落實計劃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促進社會公平和諧方面,《方案》明確,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劉旭發自南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