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個世界讀書日到來之際,“這屆年輕人讀書有多狠”被挂上了熱搜。
除了“更愛讀書”的主觀原因,這裡面也有客觀條件使然,比如疫情使得人們居家獨處時間變長。此外,數字閱讀、聽書等新型閱讀方式的興起,也讓讀書變得更加便捷、自由。但這同時向人們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到底該怎樣定義“閱讀”?用手機刷網文或者看漫畫,算不算閱讀?通過音視頻節目“速讀”一本名著,算不算把書給“讀”了呢?
很少有哪種日常行為能夠像閱讀一樣,在古今中外都備受推崇。這或許是因為,人類渴望脫離蒙昧,以智識推動進步,以經驗豐富閱歷,而閱讀是獲取新知、拓展生命廣度最為便利的方式之一,“不常讀書者須欺世有術,始能無知而顯有知”。又或者,閱讀本身就是一種抵抗世俗的姿態,意味著不願淈泥揚波、蹉跎時日,而是沉下心來思索和審視,以此陶冶情操、涵養心靈。對過去的讀書人來説,“書籍是隨身攜帶的精神聖殿”。而在今天,閱讀被許多人寄予了在資訊洪流中擺脫焦慮、于風雲變幻中棲息身心的厚望,但不能忽視的是,當技術發展給閱讀帶來便利之餘,也存在著與閱讀原本承載的價值背道而馳的隱患。
當人們使用閱讀軟體,平臺往往會利用大數據為用戶進行畫像,不斷根據其興趣愛好精準推薦,有可能讀了幾十部小説,看的還是同一類故事;當越來越多的工具試圖“幫助”人們提高閱讀效率時,殊不知這些精神“速食”也讓原作的營養白白流失。用半個小時説完《紅樓夢》故事梗概,如何傳達出那些藏在桃花流水間的百轉千回,那些鎖在朱門深院中的雅趣、荒唐與空寂?看專家學者談論歷史或者經濟,但少了獨立思考的過程,又怎能將頭腦打磨得更加敏銳?在通勤路上聽完一本《人類簡史》,要是當作背景音樂而不入心,那麼所謂的利用碎片時間“閱讀”,恐怕只能淪為自欺欺人的笑話。
需要指明的是,筆者並不認為,閱讀紙質書籍就一定優越于數字閱讀,無論選擇哪種閱讀方式,其目的都是為了“開卷有益”。在“全民閱讀熱潮”面前,有必要保持充分的冷靜和自省,警惕新型閱讀形式大於實質。若忘記了閱讀的初心,被新技術的“福音”所束縛甚至奴役,最終只能是沉湎于“無效閱讀”所帶來的虛幻滿足感中一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