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日前發佈。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的納稅人,可以從今年1月起享受新的專項附加扣除,每個嬰幼兒每月定額扣除1000元。
嬰幼兒照護問題,是擺在許多家庭面前的一個“痛點”。尤其在大城市,在幼兒入托前,如果沒有老人幫帶,夫妻雙方只能請保姆或者一方辭職帶娃,養育負擔相當沉重。而比起一般性政策,稅收政策層次高、保障性強、操作規範。用減稅為家庭養育減負,可以最大限度發揮政策的普惠作用,是直面社會呼聲,有溫度、接地氣的務實之舉。
對於“有寶家庭”來説,這個大“紅包”派得太及時了。先説“行動力”。從去年7月國務院發文提出研究推動將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將這一想法落實,中間不到一年;從政府工作報告確認,再到本月28日發佈政策、次日開放個人填報,也才過去數周時間。有呼必應,緊鑼密鼓,一座“連心橋”在“呼”與“應”之間溫暖架起。
再説“含金量”。按照我國個稅實施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新政實施後,如果父母綜合所得適用10%的稅率,每月稅前扣除1000元,每月可以少繳100元個稅,一年少繳1200元;如果適用45%的最高稅率,每年就能少繳5400元。這意味著什麼?按照一般的工薪家庭情況,每年可能節約少則一千多元、多則數千元的稅收支出。真金白銀,惠及千家萬戶,國家著力減輕“小家”負擔的決心可見一斑。
“國家賬本”不僅是國力增強的重要體現,更是一個國家心繫何方、情牽何處的最好詮釋。未來,如何用好財政指揮棒,引導更多領域充分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作用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致廣大,要落在盡精微。新的專項附加扣除,為納稅人不同階段的負擔“補齊”了稅惠“拼圖”。至此,從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到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大病醫療、贍養老人,這七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現了納稅人各階段支出全覆蓋。而且,新政策在具體扣除金額上與子女教育支出扣除的標準一致,都是每孩每月1000元。這既有助於達到減稅目的,又簡便了稅制,能讓納稅人更便利地獲得政策福利。此外,無論是嬰幼兒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還是父母之外的其他人,只要其擔任監護人,都能享受同樣的福利,這對於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人群的稅收負擔具有非常深遠的現實意義……層層細化,它將是一個惠及千家萬戶的實實在在的舉措。目前,政策層面已開放支援全程“非接觸”辦稅。那麼在執行中如何讓服務更便民、更高效、更優質,考驗著地方政府智慧,更決定了政策的落地溫度。
馳而不息,才能善做善成。接下來,要繼續瞄準群眾“急難愁盼”、找準抓實為民服務“小切口”,通過減稅、補貼、增托位等配套措施,持續完善社會福利制度,並推廣一些好的做法。比如廣東為“南粵家政”工程提供惠企補貼,廣州開展普惠托育服務進社區試點、鼓勵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等,都值得借鑒。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政策在各地落地生根、積極有效的實施,我國必將逐步構建起生育友好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