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七度空間”衛生巾的侵害商標權糾紛系列案件,共有56家商行、小賣部被告上法庭。該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立即停止銷售假冒産品,並根據涉訴商品是否有合法來源向原告支付人民幣400元或4500元的維權合理開支和賠償金額。當前,該批系列案有46件已産生法律效力,10件正在上訴,等待二審判決。
原告係“七度空間”註冊商標的所有權人,“七度空間”品牌衛生巾産品銷售區域涵蓋全國各地,品牌知名度較高。原告發現,被告銷售的“七度空間”牌衛生巾係假冒産品,遂委派人員前往調查核實,並委託公證處對被告銷售假冒侵權産品的行為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原告認為,各被告銷售侵權假冒産品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原告的聲譽造成了負面影響,故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被告均辯稱,其銷售的産品都是通過合法途徑採購,且被告作為零售終端,不是生産廠家,對真假産品不具備專業鑒別能力,不存在侵權故意和侵權行為。
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擅自銷售與原告“七度空間”註冊商標相同標識的假冒産品,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事實成立,應當承擔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綜上,法院最終判決被訴商行、小賣部立即停止銷售假冒産品,並對於有證據證明涉訴商品有合法來源的,判令支付維權合理開支400元;對不能證明合法來源的,判令支付賠償金額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4500元。
法官提示,經營者要誠信經營,不要銷售假冒産品,否則不僅要承擔侵權責任,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得不償失。商家應該通過正規渠道進貨,正規合法的渠道可以保障産品品質,避免買到假貨,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商家不僅要把好進貨查驗關,還要增強證據意識,保留進貨票據,以便應對可能發生的訴訟或其他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