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舞蹈編導
一初試:
①基本功與技術技巧測試
②模倣能力測試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備伴奏磁帶或CD,時間不超過二分鐘)
二復試:
①舞蹈成品片段(時間不超過三分鐘,不得與初試相同)
②編舞能力測試(內容由主考老師指定)
③舞蹈、音樂常識(口試內容由考生抽籤)
三備註: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5.舞蹈表教
一初試:
①基本功與技術技巧測試
②模倣能力測試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備伴奏磁帶或CD,時間不超過二分鐘)
二復試:
①舞蹈成品片段(時間不超過三分鐘,不得與初試相同)
②即興舞蹈
③舞蹈常識、舞蹈動作要領的教學過程簡明講述(口試內容由考生抽籤)
三備註: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6.舞蹈學(舞蹈史)
一初試:
a。基本功測試
b。模倣能力測試
c。舞蹈成品片段(自備伴奏磁帶或CD,時間不超過二分鐘)
二復試:
a。筆試:舞蹈基礎知識;舞蹈作品分析寫作
b。口試:對舞蹈事項進行觀點簡述
三備註: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四參考書目:《舞蹈知識手冊》,上海音樂出版社,隆蔭培、徐爾充、歐建平著;《中國舞蹈發展史》,上海音樂出版社,王克芬著;《世界舞蹈剪影》,人民郵電出版社,歐建平著;《中國古代舞蹈教程》,上海音樂出版社,袁禾著;《外國舞蹈史及作品欣賞》,高等教育出版社,歐建平著
17.學前教育與表演
一初試:
①鋼琴或其他樂器和聲樂各一首,背譜演奏、演唱
②自選民族舞片段(時間不超過三分鐘)和其他才藝展示
③旋律、節奏模倣各一條
二復試:綜合知識筆試(含藝術基本知識與常識)
六、考試項目
(一)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項目包括專業初試、專業復試、專業面試。
(二)文化課考試:
1.本院于2011年2月25日公佈參加文化課考試學生名單,3月7日寄發文化課准考通知單(統一郵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課准考通知單,到本人學校所在的招生辦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戶口所在地的市、區、縣招生辦公室)辦理手續並參加全國高等學校文史類或理工類的文化考試(根據當地招生辦公室具體要求辦理)。
七、政審、體檢
普通本科生的政審、體檢均由考生戶口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負責(天津市的在職考生由工作單位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負責)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專業體檢由我院安排。
八、錄取
經政審體檢合格,在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外語成績需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管理方向、學前教育與表演方向考生按專業課總分(總分100分)與文化課總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相加後從高到低錄取。
考生兼報志願均達錄取標準,採取志願優先的錄取原則。被錄取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入學時間報到,超過十五天不報到者,按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作廢,不存檔、不退檔、不轉檔。
九、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出,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交有關部門查究。
十、待遇
1.新生一律繳費上學,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我院實行獎學金制,對品學兼優學生進行獎勵。
2.新生入學後,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市市區學生實行走讀,外省市及郊縣學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費。
3.學生入學後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外均應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賃。
4.畢業後的就業原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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