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音樂理論、音樂創作、器樂演奏、聲樂演唱、音樂師資、藝術管理、戲劇影視及舞蹈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 |
專業代碼 |
方向 |
學制 |
學歷層次 |
音樂學 |
050401 |
音樂學 |
5 |
本科 |
音樂教育與表演 |
4 |
本科 |
藝術管理(傳媒及文化産業) |
4 |
本科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050402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5 |
本科 |
電腦音樂 |
5 |
本科 |
指揮 |
5 |
本科 |
音樂表演 |
050403 |
聲樂演唱(美聲、民族聲樂) |
4 |
本科 |
中國樂器演奏(笛子、笙、嗩吶、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揚琴、箏、古琴、阮、柳琴、民族打擊樂、管子) |
4 |
本科 |
管弦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長號、圓號、大號、打擊樂、薩克斯) |
4 |
本科 |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
4 |
本科 |
現代音樂(演唱、爵士鼓、吉它、電貝司、現代鍵盤、電子手風琴、薩克斯管、爵士小號、爵士長號) |
4 |
本科 |
表演 |
050412 |
戲劇影視表演 |
4 |
本科 |
舞蹈編導 |
050410 |
舞蹈編導、舞蹈表教(漢唐古典舞、民間舞方向) |
4 |
本科 |
舞蹈學 |
050409 |
舞蹈史 |
4 |
本科 |
教育學 |
040102 |
學前教育與表演 |
4 |
本科 |
文化産業管理 |
110310S |
音樂商務、音樂傳媒 |
4 |
本科 |
三、招生地區
面向全國招生
四、報考時間、報考條件、報考手續
(一)報考時間:
1.報名時間:2011年2月14日—2月15日(報名地點:天津音樂學院南院)
2.考試時間:2011年2月16日—2月25日(考試地點:天津音樂學院北院、南院)
初試:2011年2月16日—2月18日;2月20日公佈參加復試名單
復試:2011年2月21日—2月23日;2月25日公佈參加文考名單
(二)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報考:
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符合專業體檢要求。
2.下列人員不可報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開除學籍不滿一年者;因觸犯刑律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考手續:
1.所需證件: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省(市)高招辦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須持藝術類高考准考證及複印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遺失的,需帶本人戶口頁)
2.報名時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張。
3.報名考試費:按天津市物價局(1999)46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務費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復試加收復試費)。
4.報名費和報名手續等一概不退。
(四)兼報:
考生可兼報其他專業,其中管弦係大提琴與民樂係大提琴可互相兼報,小提琴可兼報中提琴,鋼琴可兼報雙排鍵電子琴,二胡可兼報板胡,琵琶可兼報三弦、柳琴,三弦可兼報阮,琵琶、古箏可兼報古琴,揚琴可兼報民族打擊樂,音樂教育與表演可兼報學前教育與表演,並標明志願次序。
五、專業考試內容
1.音樂學
一初試:
①音樂學基礎知識: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
②風格聽辨
二復試:
①視唱:程度不超過兩升兩降
②聽寫:音程、和弦、旋律等
③樂理
④論文寫作
⑤面試:演唱與演奏(民歌、曲藝、戲曲演唱;樂器演奏);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論文答辯;心裏素質考察
三備註:交本人專業論文一至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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