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模式和相關待遇

高中生飛行學員。招收的高中生飛行學員入空軍航空大學後,實行3個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學籍、軍籍。具體採取兩種培養模式:

1.軍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軍航空大學和飛行學院培養4年,主要進行本科基礎教育和教練機飛行訓練。期間除享受軍校學員的待遇外,還享受飛行津貼、空勤伙食、特種裝具等待遇。達到培訓要求的,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定為副連職軍官,授予空軍中尉軍銜。如因身體或技術原因不適合繼續學習飛行的,轉入其他軍隊院校學習航空管制、航空兵參謀等地面本科專業,總學制4年。

2.“3+1”軍地聯合培養模式。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學習3年,在空軍航空大學學習1年。①選拔程式。根據教育部、公安部、軍委政治工作部下達的聯合培養計劃,空軍從招收的理科類高中生飛行學員中遴選確定預選對象,組織到空軍航空大學進行軍政訓練和體驗飛行,綜合擇優錄取高考成績優異、體驗飛行合格的學員,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太大學聯合培養。②相關待遇。聯合培養飛行學員註冊空軍航空大學和地方高校“雙學籍”,學歷本科。在地方高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院校飛行學員相關待遇。畢業考核合格的,頒發空軍航空大學和地方高校同時具印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並按規定分別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大學生飛行學員。先後在空軍航空大學、飛行學院各學習1年,入校即享受軍官待遇,畢業後獲得軍事學學士學位,定為正連職飛行軍官,授予空軍中尉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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