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快遞新規”)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規定成為焦點。
快遞物流專家、貫鑠資本CEO趙小敏對記者表示,送貨到府難源於過去十多年中快遞業務量爆髮式增長,快遞費、商業模式和價格戰等多重因素交織,形成了系統性問題,且快遞員、網點和總部之間的關係逐漸緊張,矛盾焦點從末端轉移到快遞員和用戶之間。現在企業亟須回歸本源,改變經營方式,尊重市場和客戶。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培傑律師對記者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除非消費者在購貨時已授權情形,其簽收和投遞地點均需得到消費者同意。此次熱議的相關規定,屬於快遞公司對配送物品應承擔的管理和注意義務,並不存在有損快遞公司利益的情形。
快遞新規的出臺,明確了快遞員在派件時對用戶的告知義務,解決了是否送貨到府的難題,對規範快遞行業發展和保護用戶權益具有積極意義。
對於快遞新規中引發關注的快遞服務條款,趙小敏表示:“這並非首次提出,早在2018年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就有相關規定;從《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份公開徵求意見到如今正式施行,已有兩年多的時間,給了快遞公司充足的時間來準備。”
業內普遍認為,快遞新規的推行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只有各方在實踐中不斷錘鍊並優化服務,將新規真正落到實處,方能尋得利益的平衡點。
趙小敏表示,圍繞行業高品質發展的要求,快遞新規的實施旨在推動快遞行業從市場定位、商業模式、綠色發展、社保體系等多方面實現提升。
事實上,在快遞新規實施之前,便有快遞企業堅持送貨到府的服務理念,儘管在配送費等方面存在差別,但這些企業的服務模式依舊值得借鑒。在新規之下,快遞行業接二連三升級服務,透露出卷服務的決心和投入力度。
3月4日,菜鳥物流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派前電聯、送貨到府”是公司一直堅持的標準服務,並推出星級快遞員激勵,服務好、被評為月度五星快遞員,每個月可以獲得1100元至1200元不等的獎勵,讓快遞員“勞有所得、多勞多得”。“我們有嚴格的服務追蹤來確保履約品質。後續我們也會結合新規要求,持續提供品質快遞服務。”
3月4日,京東發佈公告稱,在目前已有九成第三方商品包郵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開放平臺包郵規則,對於其餘近10%的第三方商品,到3月底普及最高滿59元包郵(特殊商品、偏遠地區除外),不僅可以單品包郵,還支援同店舖商品湊單包郵。記者從接近京東的內部人士了解到,改善過去參差不齊的服務,給用戶帶來更簡單、更有確定性的服務體驗,是持續推進服務升級的核心邏輯之一。
在業內人士看來,快遞新規剛實施不久,不管是企業還是終端都需要時間來適應,具體的影響預計需要一個月以上才能看得出來。
趙小敏建議,快遞公司要提供多樣化産品、多系列服務業態。一方面在用戶下單時就明確不包郵,或者包郵時設置強制性條件,把選擇權完全交給用戶,自主決定是否使用該快遞服務;另一方面,要增加快遞員收入,給網點和快遞員更大的激勵機制。這也意味著企業經營方式要發生本質性改變,即從以總部為中心轉化為以市場和網路為中心,真正做到向用戶傾斜、向末端傾斜。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鐘蘭安律師則對記者表示,新規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企業積極配合新規,在快遞員增加工作量的同時,應提高其待遇和收入。
(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