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記者獲悉,根據《淄博市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在錄取方面,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電腦錄取,以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錄取依據,實行自主招生錄取、藝體特長生錄取、綜合錄取等多元錄取形式。錄取的基本條件是:綜合素質評價和考查科目均為合格及以上等級。
其中,6月18日至20日,完成自主招生錄取。6月21日前,公佈錄取結果,並將錄取結果提交招生管理平臺。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均採取先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學校專業考試(或面試),成績公佈後再填報志願的辦法進行。首先,6月21日至23日,由招生學校組織特長生專業測試(或面試),公示成績並按照一定比例發放專業資格證書。考生可根據情況選擇幾所學校參加專業測試。其次,7月1日,在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公佈後,由考生本人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特長生志願填報模組,按照報考條件和專業成績選擇一所招生學校填報志願。
綜合錄取時間為7月7日至12日集中進行。7月14日至17日,徵集志願錄取。普通高中以綜合素質評價及考查科目合格作為錄取基本條件,以會考科目等級作為限制條件,以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錄取時,在滿足基本條件的考生中,首先從會考科目等級至少2B3C1D的考生中,按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學校有空余計劃時,再從會考科目等級2B3C1D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錄滿計劃。各初中學校分配指標錄取分數線差距控制在55分之內。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轉為非指標生計劃使用。
初中後職業教育類學校以考生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其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錄取考生成績位次須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試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藝術類考生成績位次排名可放寬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師範教育類錄取考生成績原則上達到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滿分分值的60%,錄取分數線可適當浮動,但浮動比例一般不超過10%,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合格後方能參與錄取;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三年制中專錄取,須達到相關類別志願填報分數線,按成績擇優錄取。
7月18日前,市教育局將通過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公佈各學校錄取名單,普通高中學校根據錄取名單,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公佈錄取查詢連結及報到須知,並於7月18日至20日組織考生報到。學生須持准考證或初中學籍表辦理報到手續,領取錄取通知書。 (記者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