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發佈警情通報,成某因毆打他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
此前,微網志網友@我是美麗扎于17日發微網志稱,1月16日淩晨12點半左右,她在濟南市麼哈酒吧的廁所門口被一男子撞到,但該男子未道歉,並毆打辱罵。該網友稱,打人男子曾宣稱“我是魯能的”,且隨後也通過其他途徑了解到打人男子為前魯能球隊隊員,已經轉至其他足球俱樂部。
1月18日,被打當事女生@我是美麗扎更新微網志,曬出濟南歷城區分局對打人者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同日,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發佈警情通報:1月16日淩晨,歷城區某酒吧發生一起打架警情。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至現場,立即開展調查處置。經查,1月16日淩晨0時40分左右,成某(男,28歲)在酒吧內酒後與他人發生爭執,對他人實施毆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成某因毆打他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下一步,公安機關將依據傷情鑒定的最終結果,對案件依法作進一步的處理。(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呂樂 濟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