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生態環境廳公佈了2021年全省生態環境信訪舉報獎勵情況。2021年,全省生態環境信訪及時受理率、按時辦結率保持100%,滿意率達到98.1%。特別是2021年10月1日新修訂的《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將舉報獎勵最高金額提高到50萬元以來,全省獎勵案件5727件、是2020年同期的11倍,獎勵金額是2020年同期的343倍,有效激發了群眾參與環境管理的積極性,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
新修訂的《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將舉報獎勵最高金額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至50萬元,並根據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類型、對生態環境危害程度、社會影響範圍等因素劃分十個檔次的獎勵,進一步提高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的積極性;同時修改獎勵認定方式,將原來獎勵認定以環境違法行為的類型為基礎修改為以處罰處理方式為基礎,能夠針對不同程度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不同檔次的獎勵,增加可操作性。(記者 陳曉婉 通訊員 張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