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情況。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淄博市在全省首提放開公寓落戶限制,允許公寓産權人及其近親屬登記落戶。
近日,淄博市政府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于2021年12月29日起正式施行。
淄博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齊進山介紹説,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是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暢通城鄉戶口雙向流動渠道,最大限度滿足城鄉居民自主選擇定居的意願。
在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方面,實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鎮居住或就業的,均可自主選擇落戶,取消其他前置條件和附加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全面放開購房落戶。購房落戶條件由原來的房屋産權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購房落戶,放寬至房屋産權人本人及其近親屬(經房屋産權人同意)均可申請落戶;由國有出讓土地上的住宅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記落戶,放寬至國有土地(含國有出讓土地和國有劃撥土地)上的住宅均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記落戶;放開公寓落戶限制,允許公寓産權人及其近親屬登記落戶。
全面放開租房落戶。租房落戶條件由原來的農業轉移人口租賃房屋可申請落戶,放寬至凡在城鎮區域租住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和個人住房的居民,均可在租賃房屋地址登記落戶。其中,租賃個人住房的,需在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經房屋産權人同意且該房屋無戶口登記,可在租賃房屋地址登記落戶。
全面放開投靠落戶。居民凡投靠城鎮區域內親屬的,由原來的允許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放寬至允許投靠近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落戶。
全面放開就業落戶。居民凡在我市城鎮就業的(包括錄聘用、務工經商、創業等),可在就業地登記落戶。
全面放開人才落戶。取消人才年齡限制,將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國家職業資格等級由中級降為初級,對於有意願來淄創業、就業的市外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或在校生,留學歸國人員,企事業單位需要的各類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等),均可依照本人意願自主選擇各區縣城鎮落戶。
在暢通入鄉返鄉落戶渠道方面,放寬農村落戶條件,推出支援農村建設人才落戶政策,除原來的符合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等基本生活基礎的進城落戶人員回原籍經常居住、“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等條件的人員以外,允許組織選派的機關幹部、農業科研人員到村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兼職任職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役軍人回原籍的,以及城鎮人員入鄉返鄉就業創業的落戶農村。
健全完善集體戶制度。進一步規範城鎮社區(單位)集體戶,設立農村集體戶,為無法登記家庭戶的人員提供落戶便利。戶口登記在集體戶且具有家庭成員關係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依申請為其頒發家庭居民戶口簿。
為確保戶籍制度改革落地見效,淄博市同時配套制定三項保障措施。
保障進城落戶農村人口合法權益,深化農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制度,做好房地一體的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與戶籍登記脫鉤,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讓群眾放心進城。
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突出保基本、保重點,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深化完善居住證制度,擴大應用範圍,拓展服務功能,確保持居住證人員充分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讓群眾安心留城。
完善人口數據共用機制,挖掘人口數據價值,支援構建多領域人口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快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建設,推出更多“全程網辦”“秒批秒辦”事項,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確保改革紅利惠及更多群眾。(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佳聲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