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網站26日發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山東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19元、17元。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杜亞慧)
通知全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21〕16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準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公佈如下:
一、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19元、17元。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18〕80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9月24日印發
附: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