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記者從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濟南從7月1日起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省生態環境廳等5部門于3月23日印發了《關於山東省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的公告》,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區域內新生産、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應符合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要求。
相較於此前執行的柴油車排放標準,重柴國六標準新增了發動機(車輛)型式檢驗項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更加嚴格,明確了車載診斷(OBD)系統技術要求和監控項目,規定所有發動機和車輛應確保配備OBD系統,明確了NOx控制系統技術要求,並規定應確保NOx控制系統正常運作。
據悉,重型柴油車國六標準的實施,將産生以下幾方面影響:車輛經銷商應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在經營場所銷售滿足要求的新車,向車主告知重柴國六標準有關內容並在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提醒。如果車主已購買國五排放標準車輛,務必于7月1日前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並於9月30日前辦理註冊登記,逾期將不再辦理。按《公告》要求,自7月1日起,對於國家要求和鼓勵淘汰的外省重型柴油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遷入手續,濟南市將嚴格落實省工作部署,切實加強外埠轉入機動車管控,嚴防外埠高污染車輛轉入濟南市。(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國陸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