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深化制度創新,實施財政涉企資金綠色導向“軟約束”
近年來,山東在全國創新實施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根據企業綠色發展情況,分類實施差異化財政支援政策,強化財政資金綠色導向,引導企業主動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變財政資金“硬激勵”為綠色導向“軟約束”。
這項制度有哪些創新之處?運作機制是怎麼樣?在促進綠色發展、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記者就此展開調研。
差別化支援,倒逼企業加快綠色發展
“以前,不少存在污染的企業,一邊享受著政府的財政資金支援,一邊被環保部門罰款,企業對綠色發展的積極性不強。現在,這種現象幾乎銷聲匿跡了。”濟南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王勇,見證了近年來企業對綠色發展理念由被動接受到主動適應的轉變。
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省科技廳等14個部門,在向各市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各界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于2019年9月聯合印發《關於建立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實施意見》,將企業節能、環保等方面的違法成本,由“單一罰款”上升至“一定時限內不能享受財政資金支援”,對王勇見證的這種轉變起到了較大促進作用。
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處長楊士祥介紹,“綠色門檻”制度,是指各級財政、業務主管部門在安排涉及支援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時(不包括職工安置、搬遷補償等社會保障類資金和人才建設資金),按照與綠色發展的相關性,對企業實施差別化的支援政策,將節能、排污指標優於國家和地方標準,符合綠色發展和新舊動能轉換要求等7類情況的企業和項目,列入財政資金優先支援範圍;將節能、排污指標達不到國家和地方標準,或者不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等6類情況的企業和項目,列入財政資金不予支援範圍。
“也就是説,除特殊約定的情況外,只要企業和項目在不符合標準的6類情況之內,將不會得到任何財政資金支援。”楊士祥説,不少企業在“綠色門檻”制度倒逼影響下,主動開始“綠色革命”,積極進行環保整改。
在實施“綠色門檻”制度的基礎上,山東充分發揮稅收政策、政府採購、發展基金等綜合效應,推動形成促進綠色發展的長效機制。比如,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對節能産品實行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扶持政策。2020年,全省優先採購環保産品10.17億元,佔同類産品採購總額的66.28%;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聯合融資貸款資金,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全國首只總規模100億元人民幣的省級層面綠色基金,重點投向節能減碳、環境保護與治理、清潔能源、迴圈經濟、綠色製造等行業,預計基金實施期內可累計減少二氧化碳當量排放3750萬噸。
形成政策合力,確保財政資金精準投放
“綠色門檻”的判定標準是“7類情況優先支援”“6類情況不予支援”。財政資金的使用涉及部門、領域多,如何確保落實到位?
山東首先從嚴格“綠色門檻”審核把關流程入手,業務主管部門採取信用資訊平臺查詢方式進行初審,並函詢其他主管部門進行復核;財政部門根據復核情況,統籌安排資金分配事項,避免了因不熟悉企業、項目,放寬“綠色門檻”要求的情況,逐步建立起“主管部門初審+生態環境等部門復核+財政部門綜合協調”的機制,有效避免違法違規企業和項目獲得財政資金支援。
在“綠色門檻”出臺近2年的時間裏,與該制度相關的14個部門按細分領域,制定出臺了多個具體實施辦法或銜接配套措施——
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和改革委聯合修訂《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明確企業環境信用分為“綠、藍、黃、黑”四個等級,為執行差異化財政支援政策提供了重要基準;
省自然資源廳將各類財政涉企資金用於重點支援綠色礦山建設,激發了企業創建積極性,全省綠色礦山數量由2019年的73家增加到目前的280家;
省工業和資訊化廳明確,在項目評審中,評審專家團隊中必須有一名環保領域的專家,對節能、環保手續不全或有問題的項目實行“一票否決”;
……
記者發現,山東有的市縣還因地制宜,出臺了符合本地實際的精準舉措,進一步激發綠色發展動力。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在VOC治理補助等工作中,主動徵求其他13個部門意見,結合當地産業結構特點,細化“綠色門檻”標準,針對木器噴塗、金屬表面噴塗、化工等排放VOC的行業企業,確定只對配套安裝目前國家提倡的吸附濃縮+焚燒、蓄熱式熱力燃燒式等最新式、高效的處理工藝予以補貼,對於採用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等處理工藝的,不再納入補助範圍。
“今年1月,我們對2020年度33家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了補助,共計發放補助資金530余萬元,今年計劃再補助439.6萬元,進一步提高廢氣的收集率、去除率。”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綜合科負責人孟聖川説。
目前,山東初步探索形成了以環保節能領域日常評價、資訊共用為重點,實施聯合激勵懲戒的治理模式。據統計,依據“7類情況優先支援”,2019年以來我省在重大科技創新工程資金分配上,向“十強”産業傾斜,立項650項,佔全部項目的95%;實施高耗能行業産能退出獎補機制,落實資金8.14億元,引導企業退出焦化産能1341萬噸、化肥合成氨産能117萬噸。
打通堵點,讓“綠色門檻”發揮更大作用
“綠色門檻”制度實施近兩年,取得明顯成效,但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頸障礙,亟須疏通破解痛點堵點。
日前,臨沂一家企業符合“綠色門檻”要求,順利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核,獲得了財政補助資金,但該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卻發生了違法行為。財政補助資金該不該追回,這讓財政部門辦事人員犯了難。
企業的違法行為是動態的,對已通過審核、獲得資金的企業和項目,後續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缺少制約手段,成為一個棘手問題。
“有些地方主動探索,開始建立項目配套資金跟蹤管理、績效評估制度,及時收回不符合‘綠色門檻’制度要求的企業相關財政資金。”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副處長蘇琳以淄博市為例介紹,2019年以來淄博市先後審核不達標項目16個,追回前期財政資金87.59萬元。
今後,為確保這項制度落到實處,我省將對事後通過審計、檢查、績效評價、日常業務管理等渠道發現的違反“綠色門檻”制度要求的企業,業務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會商後,及時追回已撥付財政資金。
“容錯也是一種激勵。一方面企業違法要懲戒,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容錯機制,避免挫傷企業積極性。”楊士祥介紹,下一步,我省將建立輕微違法容錯機制,在制度落實過程中,可結合工作實際,對非惡意輕微環境違法且整改到位的企業,經部門會商同意後,納入“綠色門檻”資金支援範圍。
發揮“綠色門檻”作用,數據應用是基礎性工程。煙臺市産業鏈長、企業數量多,“綠色門檻”申報審核工作量較大,沒有統一的涉企資訊數據庫作支撐,資訊錄入過程容易出現疏漏,影響了財政資金支付進度。實踐中,很多地方和部門普遍反映,資訊難以共用成為制度落實的較大障礙。
“目前,我省各部門有關數據正匯集到省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平臺運作後,各業務主管部門可通過‘綠色門檻’相關主題資訊資源庫,便捷、及時、準確地獲取節能環保違法違規行為企業資訊。”省大數據局數據應用管理與安全處相關負責人説。
此外,為更好推動制度落實,我省還將建立推進“綠色門檻”制度落實會商聯絡機制。由財政部門牽頭,發改、工信、科技、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大數據等部門將採取聯席會議形式,建立完善資訊共用機制,協商解決制度落實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 本報記者 劉兵 趙洪傑 李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