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社會組織是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之一。近日,山東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農業農村廳4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從2021年起用3年時間,在全省實施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
根據《方案》,山東將實施“6項工作計劃”和“19個專項任務”,重點培育為民服務類、公益慈善類、文體活動類、專業調處類、鄰里互助類、鄉村振興類社區社會組織。到2023年底,實現各市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12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6個社區社會組織,逐步實現組織集約化、服務專業化、平臺標準化、項目品牌化。
在實施黨建引領護航計劃方面,落實黨建責任,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領導,推動具備條件的社區黨員擔任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把符合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骨幹培養發展為黨員,把社區社會組織中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負責人吸收為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
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需推動樞紐組織健康成長。為此,山東提出實施樞紐組織成長計劃,推行“以社管社”,推動在街道(鄉鎮)成立樞紐型、支援型社會組織。2021年,各縣(市、區)開展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試點,威海市所屬街道(鄉鎮)普遍建立;2022年底,濟南、青島、煙臺、濰坊、濟寧等市所有街道和50%以上鄉鎮建立;2023年底,其餘各市所有街道和50%以上鄉鎮建立。
在實施社區治理參與計劃方面,《方案》明確要引導社區社會組織融入社區治理、參與文明創建、開展關愛服務、助力鄉村振興,加大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支援力度,鼓勵社區社會組織通過結對幫扶、志願服務、愛心捐助等方式,重點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空巢老人、農村留守人員等困難群體提供各類關愛服務。
在骨幹人才培養和服務平臺建設計劃方面,以人才培養為關鍵,建立社區社會組織“骨幹人才庫”,突出培養重點,開展分級培訓,2023年底前對社區社會組織骨幹人才培訓一遍。同時,實施“安家”工程,依託街道(鄉鎮)、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等平臺,加大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創益園建設力度。到2023年底,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臨沂等市50%以上的縣(市、區)和街道實現覆蓋。
《方案》還提出,要實施示範項目培樹計劃,以示範項目為抓手,組織開展社區公益服務供需對接活動,引導社區社會組織以項目化方式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不斷提升項目設計和運作水準。同時,重點在20個縣(市、區)、100個街道(鄉鎮)、200個社區打造社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基地,每年推選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社區社會組織創新項目,努力做到“街鎮有特色、社區有品牌”。(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齊靜 通訊員 楊園園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