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破解停車難!山東明確新建人防工程平時優先作為地下停車設施使用
9月27日,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為加快補齊城市停車服務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環境,完善城市功能,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加快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新建人防工程平時優先作為地下停車設施使用,推動機關事業單位車位共用共用。
根據《意見》,山東將組織開展城市停車普查,各市、縣(市)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2022年8月底前編制完成城市停車規劃,作為空間類專項規劃。各市要在2021年年底前組織制定或修編居住建築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停車需求緊張的城市,可將新建居住社區配建標準提高至1:1.5,其他城市原則上不低於1:1.1。
《意見》明確要加快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充分用好城市邊角地、零星地,以及綠地、廣場、操場、人防等現有設施場地,大力建設發展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並將新增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列入為民辦實事內容。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既有配建停車設施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統籌利用業主共有用地施劃停車位、增建立體停車設施。新建的人防工程平時優先作為地下停車設施使用,具備改造條件的已建人防設施可改造為地下停車設施。在老城區、老舊小區等剛性需求區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新改建公共停車設施營業後,減少周邊一定範圍內路內停車位。同時,要加強對違法佔用道路停車、僵屍車等查處力度,及時拆除私自用於佔用道路停車泊位的地樁、地鎖及各類雜物。
各市分批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涉密及重點安保單位、企業生産區域除外)停車場對社會錯時免費開放,同步制定配套管理服務制度,採用信用評級等方法,加強停車秩序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商業區、居民區的車位所有人、管理人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提高現有停車泊位利用效率。
根據《意見》,2021年年底前,各市應初步建成市級智慧停車平臺。停車收費定價應實現差異化定價,按照中心城區高於周邊地區、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白天高於夜間的原則確定,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鼓勵對15分鐘以內短時停車實行免費。全面推行電子計費,推廣使用視頻樁、高位視頻等資訊化管理手段,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後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方壘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