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邑縣引徒幹渠是全縣的一條重要輸水渠道。9月6日,站在興隆鎮季寨村的河道邊,季寨村黨支部書記許強強告訴記者:“20世紀60年代周邊村民吃著蘿蔔挖通了這段幹渠,所以人們稱之為‘蘿蔔河’,這是村民團結一致凝心聚力的象徵。”但是最近,季寨村村民們心裏頗不平靜。
9月1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轉辦第六批群眾信訪舉報件,其中一件反映臨邑縣引徒幹渠興隆鎮季寨村段河岸110棵楊樹被不明人員非法砍伐。
接到轉辦件後,德州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部及專項工作組迅速移交相關縣市區及市直部門辦理。市、縣兩級相關負責同志帶領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對轉辦問題開展調查核實和督導,實地查看並召開現場辦公會,聽取公安機關案件偵辦情況彙報,研究制定處置措施。
據了解,6月19日,臨邑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接到報案,報案人稱其樹木被砍伐。當日,縣公安局森警大隊將該案件受理為行政案件。經調查,舉報人今年4月在興隆鎮季寨村東引徒幹渠西面河壩上種植的楊樹,被砍伐110棵,直徑約2.5釐米,損失約600元。“因案發多日後才報警,其間還下了一場雨,辦案民警進行細緻勘驗後,未能發現有價值線索。”興隆派出所所長齊風波介紹。案件發生以來,縣裏召開兩次對接會,對案發現場地鄰及周邊群眾進行走訪調查。“但初期調查到的線索很少,未能立即破案。”齊風波説。
8月中旬,公安部門進一步詳細梳理,逐戶排查走訪。尤其是9月1日以來,市縣兩級公安、自然資源部門及興隆鎮黨委、政府等也參與其中,加大排查力度。
9月3日上午,嫌疑人在村幹部陪同下,到興隆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被處5日治安拘留,並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600元。
經查,此案係雙方偶發矛盾所引發。鎮政府、派出所和村“兩委”工作人員先後4次到府與報案人溝通、調解,並協商賠償金額。目前,雙方已和解。許強強告訴記者:“考慮到嫌疑人的家庭條件一般,舉報人甚至主動提出不要賠償,而違法行為人為彌補自己的過錯,最終賠償600元的實際經濟損失。”
以此次整改為契機,臨邑縣明確要舉一反三,踐行“楓橋經驗”,立足基層組織,堅持依法依規,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
德州市明確,要把抓好此次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轉辦信訪件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重大的民生工程,高標準、高品質推動整改落實。對於督察期間信訪投訴和移交移送的問題線索,逐一深入剖析根源,逐一明確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實。壓實整改責任,堅定不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相關部門及縣市區嚴格執行督辦、落實、銷號“閉環”工作機制。
□ 本報記者 張雙雙 陳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