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服判在山東刑事司法領域成為常態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達90.17%
5月25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全省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情況的報告。
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2016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全國18個城市開展試點,其中包括我省濟南和青島。2018年10月,修改的刑事訴訟法以立法形式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正式實施以來,全省檢察機關依法積極履職,辦案數量和品質連年上升。目前全省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為90.17%,被告人認罪服判率為98%,均位居全國前列。
全省檢察機關嚴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關,準確把握認罪認罰案件“寬”與“嚴”的辯證關係,對犯罪情節輕微的認罪認罰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訴,對犯罪性質和危害後果特別嚴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依法不予從寬處理。打造量刑建議説理新機制,在全國率先開展法律文書説理再造試點,制定出臺《關於完善認罪認罰案件法律文書量刑建議説理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創設表格式“量刑建議理由説明書”,讓量刑建議的理由、依據和從寬幅度一目了然、透徹規範,被最高檢轉發全國推廣。積極探索繁簡分流機制,著眼解決“小案件”耗費“多人力”問題,探索辦案團隊專業化,實行“2/8”辦案模式,即20%的力量主辦80%的簡單案件、80%的力量專辦20%的複雜案件;探索辦案流程集約化,實行“四集中”辦案模式,即對速裁程式案件和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簡易程式案件實行集中移送、集中審查、集中起訴、集中開庭,三年來適用該模式辦案39673件,平均辦案週期縮短11.8天。
全省檢察機關努力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高品質適用助推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聚焦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在辦理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中,積極將企業復工復産、吸納就業等作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及時予以從寬處罰,防止久拖不決,保護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聚焦服務保障綠色發展,在辦理破壞生態環境資源案件中,探索建立“認罪認罰+生態修復”機制,共督促357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通過繳納賠償金、補植復綠等方式修復環境。聚焦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對暴力傷醫、危害防疫的制假售假、借機詐騙等主觀惡性大、影響惡劣的犯罪,依法從嚴追訴懲治;對輕微犯罪,教育鼓勵認罪悔罪,依法從寬處罰,消除對抗情緒,全省涉疫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達85.7%,平均辦案期限9.6天。
全省檢察機關注重促進認罪服判,通過認罪認罰從寬敦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主動悔罪服法、接受刑事處罰,增強接受教育矯治的自覺性,更好回歸社會,減少因對案件處理不滿而引發的陳情申訴,防範形成社會對立面。2020年,全省一審宣判認罪認罰案件的被告人上訴率為2.1%,認罪服判率位居全國第二,認罪服判在我省刑事司法領域已經成為常態。
(大眾日報記者 趙君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