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分類投放要定時!山東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技術規範6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11日,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山東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這是山東省首個以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為主要內容的省級地方標準。
垃圾分類收集專用車
生活垃圾四分類,分類投放要定時
《規範》對城鄉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在技術層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分類要求進行了統一,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宜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專業垃圾進行分類,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宜與城區相統一,也可因地制宜靈活採用別的標準,推薦採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
同時,《規範》提出了“四分四定”的原則,即分類投放要定時、分類收集要定人、分類運輸要定車、分類處理要定位。分類投放後的各類垃圾應分類收集、分類運輸。
據了解,2015年,山東建立了“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的城鄉環衛一體化模式並首批通過國家驗收,為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奠定了堅實基礎;2017年,濟南、青島、泰安入選國家46個垃圾強制分類重點城市:2019年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在淄博博山、濟寧鄒城、威海榮成、菏澤鄆城和單縣5個縣(市、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
2019年12月,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2個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確定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至2025年分三步走的工作目標。其中,2020年,濟南、青島、泰安等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其他設區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1個縣(市、區)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縣(市、區)。
2022年,各設區城市至少有1個縣(市、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縣(市、區)至少有1個街道(鎮)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
2025年,所有設區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縣級市(縣城)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擴大,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持續完善,科學管理、長效機制、習慣養成效果顯現。
逐步建立“全鏈條”體系,今年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出臺《山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
記者了解到,目前,濟南、青島等大城市主要採用“四分法”,在公共機構分為可回收、有害、其他和餐廚垃圾,在居民小區分為可回收、有害、其他和廚余垃圾等4類。榮成市推行“一次四分法”,村民直接將垃圾分為“有害、可回收,可燃、不可燃”四類,採取“村民自送、志願監督”和“到府收集、逐戶檢查”兩種模式。多地對大件垃圾進行專門回收,如秦安市對大件垃圾實行免費到府收運,對家庭裝修垃圾實行有償到府收運。
截至2020年底,濟南等3個國家重點城市的街道、社區、居民分類試點,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博山等5個省級試點縣(市、區),開展垃圾分類的鄉鎮(街道)基本上全部覆蓋,行政村覆蓋率達93.42%。其他設區城市全部啟動垃圾分類工作,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2020年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榮成市、單縣被住建部公佈為2020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範縣,新確定一批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縣(市、區)。
2021年1月7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記者在會上了解到,2021年,山東將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推動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出臺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技術規範,健全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法規體系和協調推進機制,逐步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鏈條”體系。濟南、青島、泰安要完善分類處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回用率持續提升:第二批22個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縣(市、區)要積極探索創新,形成一批成熟經驗模式。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玉志在今年1月的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省級層面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出臺《山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為垃圾分類工作深入開展提供法治保障。
記者了解到,山東省先後印發《關於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全省16設區市均制定出臺了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68個縣(市、區)和19個功能區也出臺了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2020年,省人大常委會已將《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列入2020年啟動前期工作並抓緊推動的立法事項,目前草案巳向各市和省直部門多次徵求意見。
記者梳理髮現,山東已有濟南、青島、煙臺、泰安、聊城等市出臺了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除青島已于2020年1月6日、泰安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外,其他三市均在今年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