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註冊不滿1年的科技型企業,優先安排市級技術創新引導專項,根據所轉化成果的技術成熟度、創新度、先進度及投資額度、研發投入等,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資金支援……為進一步完善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日前,日照市研究制定《關於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完善科技型企業成長鏈條。
《意見》提出,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上市企業”梯次培育體系。主要包括: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出到2023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訊庫入庫企業達到1000家,對承擔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的企業,市級按省級資助額度給予1:1配套支援;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發放創新券,首次通過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到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達到800家;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在科技項目、創新平臺、科技人才等方面進行重點扶持,到2023年,省、市創新型領軍企業分別達到5家、30家以上;支援高新技術企業上市,支援擬上市後備企業優先承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以及平臺建設、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等。同時,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發揮科技孵化器對高科技項目的孵化作用,由孵化器直接對在孵企業進行天使投資的,市財政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每個孵化器年度補助金額最高200萬元。
《意見》從支援企業建設創新平臺、承擔科技項目、組建創新聯合體、産學研合作等方面制定了具體扶持措施。主要包括:高品質發展新型研發機構,提升技術源頭創新和成果應用,根據績效評價擇優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支援企業建設各類技術研發機構,按照年內新購入科研設備經費支出額度給予補貼;支援企業承擔重大項目,優先支援高新技術企業承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對企業輸出的技術成果,按年度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2.5%予以補助,每家企業年度最高30萬元。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組建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協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備案聯盟理事長單位按工作成效給予最高50萬元支援;推進“城市+大學”建設,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大學科技園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意見》從科技金融、降稅減負、招商引資、要素保障、創新服務等方面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其中,加大對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投入,按照企業註冊時間分別給予技術創新引導專項、成果轉化貸款扶持,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無抵押貸款;探索實施企業股權投資,高新技術企業優質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財政科技資金股權投資,投資期限最高5年,根據實施成效和股權投資協議約定條款在收益範圍內給予適當讓利。為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招引,文件著重提到高新技術産業投資比重問題,明確在招商引資考核上,立項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産業投資項目到位資金按2倍計算。此外,對高新技術産業用地實行優先供給、高新技術企業提高土地容積率建設項目、符合條件的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給予明確規定。
據悉,“十三五”以來,日照市高新技術企業由2016年初的39家增長到2020年的296家,是“十二五”末的7.6倍,年均增長50%。特別是2017-2019年是日照市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發展階段,連續3年增幅位居全省前兩位。
□記者 丁兆霞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