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文要求宣傳貫徹新會計法 抓緊修訂完善配套規章

2017-11-10 16:55:12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發佈了《關於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新《會計法》宣傳工作,抓緊修訂完善配套規章,做好制度清理、政策銜接、督促落實等工作。

  原標題:財政部發文要求宣傳貫徹新《會計法》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發佈了《關於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會計法>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新《會計法》宣傳工作,抓緊修訂完善配套規章,做好制度清理、政策銜接、督促落實等工作。

  《通知》指出,要認真做好新《會計法》宣傳工作。新《會計法》刪除了關於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規定,對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並遵守職業道德、違法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或者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等作出了規定。這是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會計人員管理職能轉變的重要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各系統要認真組織好新《會計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新《會計法》的重要意義及其基本精神,宣傳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會計資訊)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的基本規定,引導各單位自主擇優聘用具備專業能力的會計人員,引導會計人員依法從業、遵守職業道德和持續保持專業勝任能力。

  《通知》要求,要抓緊修訂完善配套規章。為貫徹落實新《會計法》,財政部正按法定程式廢止《財政部關於修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82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財會〔2013〕19號)等相關部門規章、配套文件並及時公開,修訂《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等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關於明確會計人員範圍等文件,確保新《會計法》落實到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財務局、武警部隊後勤部財務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新《會計法》精神,抓緊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涉及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的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涉及地方性法規的,應按法定程式及時修訂。

  《通知》明確,要妥善做好後續銜接工作。自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省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省級財政部門已建會計從業人員資訊管理系統,可結合會計人員管理職能轉變進行升級改造,對相關數據資料妥善加以利用。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準的證明。

初審編輯 楊迪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