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臺新政支援住房租賃消費 租房可落戶子女就近入學

2017-10-23 12:06:19 來源:大眾網 作者:谷青 責任編輯:張紅紅 字號:T|T
摘要】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支援住房租賃消費,租房者可憑租房合同等材料申報居住登記,符合規定的可申請落戶,具有本地戶籍的租房者子女可就近享受中小學義務教育,公積金連續足額繳納3個月的,可提取支付房租。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我省住房租賃市場,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支援住房租賃消費,租房者可憑租房合同等材料申報居住登記,符合規定的可申請落戶,具有本地戶籍的租房者子女可就近享受中小學義務教育,公積金連續足額繳納3個月的,可提取支付房租。

  《實施意見》提出,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支援住房租賃消費,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

  合法穩定就業或符合當地人才引進規定的非本地戶籍承租人,可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

  《實施意見》明確,對具有當地戶籍、在城區無住房、能提供經登記備案長期租賃證明的家庭,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探索實行義務教育適齡子女就近入學問題,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學時段內,只允許同一租賃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學。

  《實施意見》規定,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變更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

  我省還加大了住房公積金對租房者的支援力度。《實施意見》提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無房家庭,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的,按照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租房提取額度提取公積金;同時,提供房地産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房提取額度不與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

  《實施意見》還提出,鼓勵各地在房地産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中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在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中自持一定面積住房用於租賃,對自持部分不予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自持期限內不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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