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未成年人嫌犯參加中考 檢方供圖
原標題:廣東兩名在押未成年嫌犯在看守所中考:保障九年義務教育權利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1日通報,中山市檢方組織兩名在押未成年嫌犯在羈押場所中考,這是廣東首例在羈押場所內舉行的學業考試。
6月20日下午,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有關單位和部門組織未成年在押人員周某、楊某參加的2017年中山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第一場考試在看守所內如期進行。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楊某分別係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近期辦理的兩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前為中山市某中學的初三在讀學生。在辦理該兩起案件期間,承辦人經審查發現,兩宗案件本身有客觀因素制約,上述二每人平均不具備取保候審條件。但周某、楊某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均處於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周某和楊某及該二人的父母均表示了參加本屆中考的意願。
在押未成年人嫌犯參加中考 檢方供圖
為了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員的受教育權,中山市檢方與中山市教體局招生辦公室和市看守所多次溝通商談,最終達成共識,組織周某和楊某在看守所內參加中考。從考場考室的選定和設置、考卷的運送、監考老師的調配等方方面面一一落實,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九年義務教育權利。
初審編輯 王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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