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位未滿12周歲的兒童因為騎共用單車ofo,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車碾壓,送醫後搶救無效而宣佈死亡。
讓人擔憂的是,現在未滿12周歲的小孩騎行共用單車的情況越來越多。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明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但單車企業防範兒童騎車方面明顯存在漏洞。
無需家長手機,兒童可輕易打開ofo車鎖
調查發現,兒童能違規騎行ofo,和ofo車鎖“容易打開”有很大關係。
共用單車都是實名制,昨日記者嘗試用一名未滿12周歲的兒童身份證號在ofo平臺註冊,未滿12周歲不能騎共用單車的提示出現在頁面上。但在使用環節,ofo開鎖只要密碼即可。實名驗證存在漏洞。
本市某小學四年級男生小沈説:平時和小夥伴掌握了一些“用車技巧”,比如“ofo的密碼是不變的,只要記住密碼,平時把車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騎,不用媽媽的手機也可以”。
滬上共用單車志願者團隊“魔族獵人”的發起人莊驥表示:因為自己是兩個孩子的爸爸,因此,他和團隊從兩三個月前就開始注意孩子騎行共用單車的危險情況,並拍攝和記錄下了不少這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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