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新政出臺打擊炒房 山東已15市加入調控大軍

2017-11-08 16:51:36 來源:魯網 作者:尚靜 責任編輯:孫憲波 字號:T|T
摘要】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打擊房企惡意炒房、捂盤惜售等行為。

  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打擊房企惡意炒房、捂盤惜售等行為。記者了解到,不到一年的時間,全省已有15地市發佈樓市調控政策,調控手段也從限購、限貸、限價、限售,擴大到了二手房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範圍,以及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菏澤新政:靈活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

  為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規範市場秩序,穩定市場預期,促進全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記者注意到,新政在強化縣區政府主體責任的健全房地産工作有關制度的同時,還涉及到科學調控市場供應、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加強監督指導和輿論引導等方面。

  根據通知,將建立住宅用地供應與商品住房庫存狀況掛鉤機制,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週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靈活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探索採取“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面積”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把握商品住房供應節奏,建立健全商品住房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

  與此同時,新政要求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後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同步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打擊炒作: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限售”

  據了解,新政明確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合理定價、一房一價、一套一標,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防止資金挪用、樓盤爛尾;規範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及變更撤銷管理,嚴防一房多賣、炒作期房、偷逃稅款。全面落實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制度,將二手房與一手房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範圍。

  菏澤市明確,堅決打擊房地産開發企業惡意炒房、囤積房源、捂盤惜售、違規銷售等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産仲介機構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房價、協助規避限購限貸措施、違規開展金融業務等行為,並對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中也出現了“限售”。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了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産權證書至少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於3年。

  不到一年,15市調控樓市

  不僅是德州、菏澤,從山東全省來看,自濟南、青島開啟樓市調控政策以來,不到一年的時間,除東營、濰坊外,已陸續15市跟進出臺政策。3月30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下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運作的通知》,規定在本市範圍內(六區四市)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4月19日,《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發佈,從4月20日起,濟南市戶籍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或有住房貸款記錄的,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將長清區、章丘區納入限購範圍,限購區域內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今年7月,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後,各地跟進發佈樓市調控新政的步調加緊了。其中明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後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此外,還把二手房和一手房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範圍,規範開發、銷售、仲介等行為整頓規範市場秩序作出明確要求。通過落實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制度、實施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保障房屋交易安全,防止二手房市場失控。

  隨後,煙臺、淄博、日照、威海、泰安、棗莊、臨沂、聊城、濟寧、萊蕪、德州、濱州、菏澤等地相繼出臺相應樓市調控政策。記者了解到,根據手段來看,從限購、限貸、限價、限售,樓市調控政策還把二手房和一手房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範圍,規範開發、銷售、仲介等行為。與此同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相關資訊

  德州一個月內接連出招

  就在菏澤出臺調控政策的前一天,11月5日,德州市物價局印發《對全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行為重點監管的工作方案》,以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行為。其中重點查處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採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一致;標示資訊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商品房交易及産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等。德州市物價局將會同市住建(房管)部門適時開展督查。

  記者了解到,這是繼10月19日德州市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後,再次出臺的樓市調控政策。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