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國土資源局在官網公佈《濟南市山體保護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劃定山體保護紅線,埋設保護界樁、設立保護標誌,明確範圍;南部山區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拆一建一、只減不增”,禁止侵佔山體進行新的開發建設。市民可在6月16日前反饋意見建議。
根據《辦法》,城市規劃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泉水直接補給區和強滲漏帶及重要交通沿線可視範圍內的山體,應當列入山體保護名錄。
保護山體首先要劃定保護紅線。山體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照現狀山腳線劃定,也可結合自然地形適當外延。山體保護紅線劃定後,由責任主體部門負責埋設保護界樁、設立保護標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損毀、移動山體保護界樁和保護標誌。
在山體保護紅線範圍內不允許擅自採石、挖砂、取土;不允許擅自採伐林木;不允許擅自新建公墓;不允許傾倒垃圾、渣土和有毒、有害物質等。
另外,城市規劃區外的山體,在不影響自然景觀和生態功能的前提下,保護紅線範圍內可以適當建設生態型農業、林業和水利設施。山體紅線內可以建設的項目,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或村鎮規劃,適當控制建設用地規模,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制定實施山體保護和修復治理方案。
《辦法》擬規定,山體周邊的建設項目應與山體景觀相協調,適當開敞臨山空間,不得遮擋山體景觀視覺走廊,保護山體生態、景觀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南部山區管委會管理的歷城區仲宮鎮、柳埠鎮、西營鎮轄區內,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拆一建一、只減不增”,禁止侵佔山體進行新的開發建設。
禁止山體保護紅線範圍內已有建設項目擅自進行改建、擴建,並根據需要逐步清退。山體保護紅線範圍內停止審批新的山石類採礦權,對已有山石開採企業應逐步關停。
另外,還要鼓勵引入社會資金開展山體保護和修復治理工作。對保護和修復治理山體投入大、效果好的,可給予適當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