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付款不存入監管賬戶商品房合同或將無法網簽
近日,日照市房管局召開了《日照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訂徵求意見座談會,今後商品房預售資金不存入房管部門指定的銀行監管賬戶,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將不能網簽、列印、備案。
據介紹,本次修訂《監管辦法》是在日照市2012年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基礎上,根據山東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基礎上修改的。會上,關於修訂《監管辦法》有諸多亮點,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對監管銀行的要求,有效提高預售資金入賬效率。
其中,按揭款、公積金貸款受貸款人委託,放款應直接轉入監管賬戶,並對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不力的企業,房管部門將採取開放相應網簽面積,對於不入賬項目採取暫停網簽等措施。
二是調整、優化資金核撥流程與節點,將資金撥付延至竣工驗收備案節點,同時將開發企業信用、資質等級納入降低監管額度的考慮因素。
三是加強對預售資金的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監管賬戶,預售人不得直接收存房價款。預售人與預購人網簽商品房預售合同後,預購人憑《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交存通知單》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後,房地産主管部門應為該商品房預售合同進行備案。(記者 侯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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