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門診慢性病管理新辦法出臺

2017-06-20 15:17:34 來源:大眾網 作者:勞宏偉 王丹等 責任編輯:田慧雯 字號:T|T
摘要】近日,記者從濱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為規範職工和居民門診慢性病管理,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醫保權益,在整合原職工和居民醫保慢性病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出臺了《濱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

  原標題:濱州市門診慢性病管理新辦法出臺 7月1日正式實施

  近日,記者從濱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為規範職工和居民門診慢性病管理,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醫保權益,在整合原職工和居民醫保慢性病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出臺了《濱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

  新的慢性病管理辦法,明確了“分類管理、病種準入、定點醫療”的管理原則,將門診慢性病分為甲、乙兩類,甲類病即時辦理,暫不限額,乙類病每半年評審一次,實行限額管理;參保人員按照病種申報,通過專家鑒定後,在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購藥,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與以往的慢性病醫保政策相比,新辦法將更規範更便民。一是增加了病種。職工慢性病由34種調整為37種,增加了腎病綜合症、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居民慢性病由16種調整到19種,增加了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將器官移植於心、腦、血管疾病異體植入術後綜合治療分別設立。二是放寬了申報資格和病種限制。對職工申請慢性病的資格由繳費滿12個月調整為繳費滿6個月即可,慢性病種類由每人2種放寬到每人4種,日常用藥由品種管理轉為額度管理,更加科學。三是對於長期居住外地的慢性參保患者,在參保地進行備案後可在居住地定點醫院購藥,每半年報銷一次,更加便民。四是對於經轉診到外地定點醫療機構復查,或購買本地短缺藥品的費用,可享受報銷待遇;五是對門診慢性病實行按病種限額管理,既保證參保人員更加公平公正的享受醫保待遇,同時也避免了浪費,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目前,我市新辦法規定的甲類病種為惡性腫瘤、白血病、尿毒症腎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免疫調節治療、血友病。其他病種為乙類病種。(勞宏偉 王 丹 李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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