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逐年提高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份額和比例

2017-11-08 16:57:03 來源: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憲波 字號:T|T
摘要】近日,山東出臺了《關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援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意見》。意見明確,各級要改進公共服務供給方式,不斷擴大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

  近日,山東出臺了《關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援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意見》。意見明確,各級要改進公共服務供給方式,不斷擴大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根據部門職責和業務需要,科學制定政府購買服務計劃,做到應買盡買,逐年提高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份額和比例。

  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民生保障領域服務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公益慈善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在民生保障領域,重點購買社會事業、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項目;在社會治理領域,重點購買社區服務、社會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體服務、矛盾調解等項目;在行業管理領域,重點購買行業規劃、行業標準、行業規範、行業評價、行業統計、職業評價、等級評定等項目;在公益慈善領域,重點購買扶貧濟困、扶老助殘、災害救助等項目。

  取消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須成立滿3年的限制

  在降低社會組織承接服務準入門檻方面,意見明確取消了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須成立滿3年的限制,對成立未滿3年,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按規定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年檢等方面無不良記錄的社會組織,也允許其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探索建立公共服務需求徵集機制

  意見提出各級民政等部門要加強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培訓和示範平臺建設,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孵化培育、人員培訓、業務指導、公益創投等多種途徑,進一步支援培育社會組織發展。推動社會組織以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為契機,完善內部治理,動員整合社會資源,擴大社會影響,加強品牌建設,發展人才隊伍,實現專業化發展,不斷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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