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産假擬實行98+60模式 社會撫養費標準降低
《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收到2000余封電子郵件、信函。記者昨日從我省有關部門了解到,公眾提出的修改建議主要集中在社會撫養費、再生育條件、晚婚假、一次性獎勵等方面,其中多條建議被省法制辦和省衛計委採納。經修改後形成的新“草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將提請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收到2000余封電子郵件、信函。
●經修改後形成的新“草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將提請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對不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等三種情形,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由目前的三至六倍,統一規定為按本條例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
●刪除了本人實際收入高於規定基數的按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