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草案將提請審議
為了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作出的 “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省法制辦會同省衛生計生委根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一號,2015年12月27日公佈),對2014年第二次修正公佈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 (草案徵求意見稿)》。省法制辦發佈了“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到徵求意見結束,共收到電子郵件、信函2000余封。
徵求意見結束後,省法制辦對群眾意見進行了分類研究,對合理意見儘量予以採納。經過多次修改,形成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報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依照法定程式提請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再生育條件微調
在新形成的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中,省法制辦等部門綜合考慮了公眾提出的多項建議。比如在再生育政策方面,公眾提出的建議主要包括:部分農村雙女戶建議可以再生育;建議再生育情形第五項刪掉 “均隨前婚配偶”的限制條件等。
經省法制辦研究,徵求意見稿中再生育的五種情形基本上能夠涵蓋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各類人群。同時根據群眾意見,經論證,刪除了再生育情形第五項中 “均隨前婚配偶”的表述。另外,為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規定了“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一項,以照顧到個別群眾的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