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替考案宣判 替考雙方都被拘役並罰款(組圖)

2016-01-15 08:46:37 來源:中國網 作者:孫瑩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14日,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侯某、虎某代替考試罪一案,並對該案當庭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侯某拘役1個月,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虎某拘役1個月,罰金人民幣8000元。

北京考研替考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拘役1月並罰款

  14日,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侯某、虎某代替考試罪一案,並對該案當庭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侯某拘役1個月,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虎某拘役1個月,罰金人民幣8000元。

  該案係《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後,北京法院審結的首例考研替考入刑案。

  檢方指控,2015年10月間,被告人虎某通過他人聯繫被告人侯某,讓其代替自己參加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2015年12月26日上午,被告人侯某在某大學舊教學樓第43考場,代替被告人虎某參加上述考試中的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科目時,被監考人員當場發現。被告人侯某于當日被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虎某于2015年12月28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後二人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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