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十六屆三中全會文件:平等、協調、全面的發展觀 
余昌淼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是新世紀新階段我黨和我國政府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這個文件在保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又創新和發展了我黨的發展觀。具體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1.平等的發展觀。平等是社會永遠追求的主題,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所提倡的平等的發展觀包含三個基本的方面。

一是財産平等地受到保護。《決定》提出要“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有利於維護公有財産權,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有利於保護私有財産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這是平等發展的基本前提。

二是平等的創業機會。即“要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進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企業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要 “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三是平等的就業權利。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要求要“逐步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為農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正是平等的就業權利的體現。

2.協調的發展觀。協調發展觀的集中表現在於“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具體體現在:

一要“形成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機制”,在西部大開發的基礎上,提出“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

二是要實現“四個協調”,即“努力實現宏觀經濟改革和微觀經濟改革相協調,經濟領域改革和社會領域改革相協調,城市改革和農村改革相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相協調。”

三是提出“五個統籌”,即“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四是發展要有法律的保障,在提出修改憲法的原則時,指出要做到“五個堅持”,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堅持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堅持統籌兼顧,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這是所有發展觀的最後保障。

3.全面發展觀。全面發展包括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從經濟的角度來説,全面發展不僅要保持經濟的較快增長、物價水準的基本穩定和國際收支的大體平衡,更要把穩定的就業水準作為重點。針對我國勞動崗位需求嚴重超過供給的狀況,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就是全面發展觀在經濟上的充分體現。

從社會的全面發展來説,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也提出了新要求,指出: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建設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創新體系,促進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協調發展;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協調發展;要深化公共衛生體制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衛生醫療體系。等等。

人的全面發展是全面發展觀的重點。《決定》提出,要“構建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增強國民的就業能力、創新能力、創業能力,努力把人口壓力轉變為人力資源優勢。”在提高人的能力的基礎上,要“營造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體制環境”,實施人才強國戰略。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中國黨政幹部論壇》雜誌社副主任)

中國網  200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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