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公告

    第 2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修正案的規定,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現予以發佈。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完)

    

    新華社 2001年10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司法部:全面推行獄務公開
最高人民法院提審“尼古拉”號廢鋼船進口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集中治理四類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對精神損害賠償作出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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