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杼濱説,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級檢察院建立了偵查指揮中心,提高了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大要案工作的整體效能。推行審查逮捕方式改革,強化對證據的審查,依法引導偵查取證,提高了辦案品質和效率。
到去年底,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檢察院達到2729個,擇優選任的9022名主訴檢察官在嚴打整治中發揮了骨幹作用。27個省級檢察院完成了機構改革。在全系統進一步推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對一批檢察院領導幹部和反貪局長進行了異地交流和內部輪崗。積極推進科技強檢。全國檢察機關一級專線網已經開通,一些檢察院建成了電腦局域網,配備了舉報電話自動受理系統和多媒體法庭示證系統,增強了發現、揭露和證實犯罪的能力。
新華網 200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