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軍控與裁軍形勢的新變化

    剛剛過去的2002年,國際軍控和裁軍形勢出現了一些新的引人關注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美俄核裁軍談判取得進展

    經過半年的密集磋商和討價還價,美國和俄羅斯于5月24日簽署了削減進攻性戰略力量條約,從而打破了兩國自1993年以來的核軍控僵局。條約規定,2012年 12月31日前,雙方將各自“實戰部署”的戰略核彈頭削減至1700~2200枚。從表面上看,該條約的簽署是核裁軍進程的一大突破,但實際上,這仍是雙方戰略核力量的“消腫減肥”,並不損害美俄的整體戰略實力。而且,雙方削減的是“實戰部署”的核彈頭,並不涉及核庫存。此外,條約沒有包括核查條款,沒有任何監督或實現加速銷毀核彈頭的措施,為雙方自行削減保持了“最大的靈活度”。

    二、美國加速推進導彈防禦計劃

    布希總統上臺後,將研發部署導彈防禦系統作為謀求全面軍事優勢的重要步驟。“911”恐怖襲擊事件使美民眾不安全感急劇上升,為布希政府加速推進導彈防禦計劃提供了有利條件。2002年1月初,美國防部出臺《核態勢審議報告》,宣佈將建立陸海空天基的多層導彈防禦系統,以攔截處於各種飛行階段、各種射程的彈道導彈。同月,美國防部將彈道導彈防禦局提升為導彈防禦署,以加大導彈防禦系統的研發力度。為加速獲得應急作戰能力,美今年大幅增加了導彈攔截試驗的次數和難度,其中陸基中段和海基中段攔截試驗各進行3次試驗,為歷年之最;美軍在試驗中還通過增加來襲導彈氣球誘餌等方法模擬真實作戰環境,使之更加接近實戰效果。為獲得更多的資金和技術來源,美大力推進了與盟國的導彈防禦系統聯合研發項目。

    由於美國已于2002年6月擺脫了反導條約的法律束縛,可以預見,美今後將放開手腳全速推進導彈系統的研發和部署。但同時應當看到,美在導彈防禦計劃方面仍面臨著技術、資金等諸多制約因素,美國內對這一計劃的爭論也遠未平息。 2002年11月美第三次陸基中段導彈攔截試驗宣告失敗,使人們更加懷疑該計劃到底能走多遠。

    三、防擴散成為國際軍控領域的焦點問題

    在阿富汗戰場初步得手後,美國政府宣佈反恐戰爭的下一階段目標是解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問題,從而將反恐與防擴散問題直接掛鉤,國際防擴散形勢有了新的發展。

    伊拉克被列入美“邪惡軸心國家”名單首位,布希政府認為伊未遵守海灣戰爭停火協議中的武器核查條款,並一口咬定伊利用聯合國武器核查人員1998年從伊撤出後的時間,重新發展了這些武器項目。為徹底摧毀伊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能力,布希政府決意對其採取軍事行動,並擬推翻薩達姆政權以絕後患。20 02年10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1441號決議,為在聯合國框架內解決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問題提供了一線生機。但伊按決議要求在11月中旬提交報告後,美指責伊在報告中隱瞞事實,伊拉克上空的戰爭陰雲仍未散去。

    2002年10月中旬,美國突然向外界透露朝鮮不久前向其承認有秘密研發核武器計劃,朝鮮半島無核化問題風波驟起。11月8日,朝鮮宣佈重新啟動和建設電力生産所需的核設施,半島形勢更趨緊張。此外,2002年恐怖組織獲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能力問題、日本朝野政黨散佈有關“核武裝”言論及2002年5月下旬印巴之間劍拔弩張的核對峙,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以上事態發展,使防擴散成為目前國際軍控領域的焦點問題。

    四、國際多邊軍控進程舉步維艱

    受當前國際安全及軍控大環境所限,2002年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仍未擺脫僵局,未能就談判議程達成一致。其根本原因在於,有關方面對應採取“單邊主義 ”還是“多邊主義”、應維護“本國絕對安全”還是“各國普遍安全”存在原則性分歧。值得一提的是,中俄兩國在二期會上聯合提交了關於“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對外空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國際法律文書要點(草案)”的工作文件。這一文件得到許多國家的積極響應,並獲得越南、印尼、白俄羅斯、辛巴威、敘利亞等國的聯署。

    經過多方醞釀,《防止彈道導彈擴散國際行為準則》( I C O C)2002年11 月在海牙開放簽署,共有96個國家簽署了該準則。準則由原則、主要措施、組織方式等部分組成,旨在通過對彈道導彈計劃和空間運載火箭計劃實施透明、以及預先通報發射情況等措施來建立信任,在全球範圍內防止彈道導彈的擴散。有西方分析人士認為,該準則只是各成員國制定本國管理制度的參考依據,不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其未來實施效果未必樂觀。

    在2002年11月舉行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第五次審議大會續會上,以協商一致方式決定在今後三年內召開締約國年會及專家組會議,就國家履行立法、生物安全、加強對指稱使用生物武器及可疑疫情突發作出反應的國際能力、加強和擴大國家和國際機構在監測、防治傳染病方面的努力、制定生物科學家行為守則等五項議題進行討論。這一有限的“後續行動”,使受到干擾的多邊加強公約有效性進程得以維繫。

    五、中國成為維護多邊軍控機制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國的出口控制法規建設在2002年度取得長足進展。繼8月22日頒布《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及《管制清單》後,中國政府又在10月份先後頒布《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及《管制清單》和《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辦法》及《管制清單》。至此,中國將核、生、化及導彈等各個領域的出口管理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並採用了國際通行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保證制度、許可證制度和全面控制原則,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接軌。2002年3月,中國正式通知國際原子能機構,中國已經完成使“保障監督協定附加議定書”生效的國內法律程式,成為五個核國家中第一個完成該程式的國家。在國際軍控和防擴散形勢持續低迷的背景下,中國採取上述積極舉措成為一大亮點。

    此外,中國在2002年軍控熱點問題,如伊拉克武器核查、朝鮮核危機及印巴核對峙等問題上,加強與有關國家的協調與合作,積極維護聯合國安理會的權威,進一步樹立了負責任的大國形象。(蔣正明 陳戎)

    解放軍報 200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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