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被新政府列入刑事調查名單 當地警方介入

疑大股東出售股份前已知石油衍生品交易虧損

因期貨交易鉅額虧損而面臨債務重組的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油)已被新加坡政府列入刑事調查名單。

新加坡警方發言人透露,刑事調查將由新加坡商業事務調查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交易所負責。新加坡金管局人員表示,調查正在進行之中,有關方面將很快發表聲明。

中航油方面表示,已就此事委託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調查,並將向新加坡交易所提交調查報告。

刑事調查重點將集中在中航油及其母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航油集團)涉及內線交易的詳情。按新加坡的證券和期貨準則規定,觸犯內線交易將可被處罰25萬新元,或判處7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同時接受上述兩項刑罰。

而據英國《金融時報》公佈的一份新加坡法院文件顯示,中航油前總裁陳久霖向法院宣誓證明,2004年10月10日,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報告了在衍生品交易中的虧損情況。

10月20日,中航油集團通過向投資者配股,將中航油(新加坡)的股權從75%削減到了60%,籌集到1.96億新元。包括新加坡官方資金的淡馬錫控股等多家投資機構,在中航油集團拋售中航油股票時,承接了股票。淡馬錫控股當時買下中航油不到2%的股權。

當時中航油集團向新加坡交易所提交了一份八行字的聲明,報告配股事宜,但沒有對此次股票配售的原因作出特別説明。

據《金融時報》報道,德意志銀行操作了此次股票交易,但其拒絕透露此前是否被告知出售股票的目的。“這一次交易操作,完全符合市場行為,”MikeWest,德意志銀行發言人説,並表示,“銀行正與新加坡銀監局合作。”中國航料集團公司發言人邊暉則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陳久霖的證詞聲明,進行這次配股“是為了籌集資金,以補足保證金”。配股籌集到的1.08億美元隨即被貸給中航油。

文件同時顯示,中航油已接到7家金融機構的償付要求,總額超過2.475億美元。這7家機構包括高盛(GoldmanSachs)、巴克萊(BarclaysCapital)、標準銀行(StandardBank)和三井有限公司(MitsuiCo)等。其他債權人的律師則表示正等待中航油提出的債務重組方案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新加坡石油公司(SPC)12月3日披露,中航油仍拖欠該公司1530萬美元的付款。因為欠債問題,新石油已經中斷了供應燃油給中航油,併為這筆欠款“採取審慎的準備金會計行動”。

中航油事件也引起了新加坡政府的高度關注,新加坡國務資政、金融管理局主席吳作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中航油出現鉅額虧損的事情令人震驚。他同時表示,金融管理局已經要求商業事務局進行徹底調查,如果處理得當,他“不認為新加坡作為一個金融中心的聲譽會受到影響”。

此前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個事件不僅讓人對中國的公司管理持懷疑態度,也使人們對新加坡的監管體系提出疑問,懷疑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在急於吸引中國內地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的同時,掩飾了中國公司管理標準的鬆懈。

相關連結:中航油事件始末

2003年下半年:公司開始交易石油期權(option),最初涉及200萬桶石油,中航油在交易中獲利。

2004年一季度:油價攀升導致公司潛虧580萬美元,公司決定延期交割合同,期望油價能回跌;交易量也隨之增加。

2004年二季度:隨著油價持續升高,公司的賬面虧損額增加到3000萬美元左右。公司因而決定再延後到2005年和2006年才交割;交易量再次增加。

2004年10月:油價再創新高,公司此時的交易盤口達5200萬桶石油;賬面虧損再度大增。

10月10日:面對嚴重資金週轉問題的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呈報交易和賬面虧損。為了補加交易商追加的保證金,公司已耗盡近2600萬美元的營運資本、1.2億美元銀團貸款和6800萬元應收賬款資金。賬面虧損高達1.8億美元,另外已支付8000萬美元的額外保證金。

10月20日:母公司提前配售15%的股票,將所得的1.08億美元資金貸款給中航油。

10月26日和28日:公司因無法補加一些合同的保證金而遭逼倉,蒙受1.32億美元實際虧損。

11月8日到25日:公司的衍生商品合同繼續遭逼倉,截至25日的實際虧損達3.81億美元。

12月1日,在虧損5.5億美元後,中航油宣佈向法庭申請破産保護令。(黃河)

第一財經日報 200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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