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曉明:2002-2003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形勢分析與展望 

    一、 2002年主要的改革進程

    1、 2002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幾件大事

    (1)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力度

    有人認為,轉變政府職能最有效的突破口在於改革行政審批制度。不錯,行政審批是政府傳統管制的核心,是政府權力和部門利益的象徵,也是市場取向改革的主要障礙。因此,世貿組織的23個協議中,除兩個條款外,其餘都是對政府行為的規範。我國從2001年開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02年才真正進入實質性內容。國務院2001年成立的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李嵐清副總理親自擔任組長,並匯集了國務院10個部門及4個省的代表,組成龐大的班子夜以繼日的工作,在清理出4000多項需要重新審核的審批事項的基礎上,于2002年11月份提出了首批789項應該取消的審批事項。雖然首批取消的審批事項不到被清理項目的五分之一,但畢竟是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特別是國家經貿委在被作為此項改革試點時,在3—5月兩個月的時間裏,清理出應取消和調整的審批項目幅度達49.1%,比原上報的數量增加了15個百分點,起到了很好的帶頭作用。

    (2)停止國有股減持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這一具有轟動效應的事件雖然不是一次重大改革,但卻是對一項重大改革政策的修正或調整,它至少從以下三個方面説明改革需要有新的思路:一是國有股減持方向仍然是正確的,關鍵是該不該在證券市場上減持及如何減持的問題;二是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控股企業能否通過國有股減持來推進股份公司的規範化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三是通過國有股減持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其實是“劃撥一部分國有資産彌補國家對社會保障資金的歷史欠賬”的翻版,用心良苦,但可操作性差。總之,停止國有股減持引起了人們對國有企業改革及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進一步關心,由此促進了改革的深化。

    (3)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

    200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做好2002年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宣佈,把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擴大到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這一通知無疑是把兩年來仍在個別地區試點的農村稅費改革推向了全國大部分農村地區,這也意味著中央已下決心觸動這塊燙手的“山芋”。農村的稅和費是基層鄉鎮組織的主要財政來源,因此農村稅費改革不僅是減輕農民的負擔問題,而且直接關係到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及鄉鎮政府的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這又涉及到相當一批人的切身利益。如果鄉鎮政府不進行改革,農村稅費改革就是一句空話,正因為如此,朱鎔基總理在視察稅費改革試點時深感改革的難度和風險都超乎想像,使原定於2001年推向全國的改革推遲了一年。在重新啟動的改革中,仍然按2000年確定的改革方案進行,即取消專門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例如鄉鎮統籌款、教育集資等;逐步減少直至全部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規定新農業稅稅率上限為7%;以農業稅額的20%為上限徵收農業稅附加,替代原來的村提留;同時中央通過向糧食大省和貧困地區進行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來彌補改革造成的鄉鎮財政的部分空缺,並加大鄉鎮機構改革的力度。以上改革方案和措施最終將作到“確保農民負擔切實降低不反彈;確保農村義務教育不受影響;確保農村鄉鎮基層政權正常運轉。

    2、 傳統壟斷行業改革繼續深入

    傳統壟斷行業改革是在2001年形成熱點之後,在2002年進入改革高潮的。

    (1)電力體制改革在2002年10月正式啟動

    國務院在3月份公佈的改革方案闡明的電力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其具體實施方案是:重組發電和電網企業,實施廠網分開;實行競價上網,建立電力市場運作規則和政府監管體系,初步建立競爭、開放的區域電力市場,實行新的電價機制;制定發電排放的環境折價標準,形成激勵清潔能源發展的新機制;開展發電企業向大用戶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改變電網企業獨家購買電力的格局;繼續推進農村電力管理體制的改革。這一改革方案經過近半年的醞釀和準備後,10月份終於進入實施階段:即設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重組、設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等5家發電公司;成立電力監管委員會。

    (2)電信體制改革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電信體制改革從1999到2001年經過兩輪的拆分和重組終於塵埃落定,在2001年底國家計委公佈的改革方案中強調的指導思想是:繼續打破壟斷,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電信業的監管。本著這一指導思想,其具體實施方案是:將原中國電信分成南北兩部分,南方部分保留“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名稱,統管廣東、廣西、浙江及西北21個省市;北方的華北地區、東北地區和河南、山東10個省市歸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統管;移動、聯通和鐵通保持現狀不變;此外還有2001年底成立的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形成了中國電信業的5+1新格局,以新的競爭態勢面對入世後的中國電信市場。2002年5月,隨著中國電信、中國網通的正式掛牌,新一輪的中國電信體制改革就此拉開序幕。重組後新的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雖然南北分治,但是國家允許雙方在對方區域內建設本地電話網和經營本地固定電話業務,因此,雙方一掛牌即開始佔領對方市場,中國電信成立了北方公司,中國網通也組建了南方業務拓展部。同時,電信業的價格控制在進一步開放,新的法規和監管機制也在研究之中。

    (3)民航六大集團公司集體亮相

    2002年10月早已醞釀多時的民航企業重組終於正式啟動,按2001年4月公佈的改革方案,中國民航重組為六大集團公司,即中國航空、中國東方、中國南方;以及三大航空保障集團,即中國航空資訊、中國航空油料和中國航空器材。重組後三大航空公司從效益、勢力範圍和實力來看基本勢均力敵。南方航空公司主要勢力範圍在國內航線,接管了北方和中原、新疆等航空公司後將形成國內航線的整體佈局;東方航空以國際航線為主,接管西北、雲南、武漢等航空公司後,其中的國際航線將大大增強其向國外拓展的實力;而中國民航旗下的國際航空、西南航空等都具有不俗的實力,重組後同樣具備進一步拓展的可能。同時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目前在重組之外的其他航空公司本著自願原則,可以獨立發展也可以加入三大集團公司。在民航行政管理方面,六大集團將與中國民航總局脫鉤,中國民航總局也不再直接承擔企業的盈虧責任,不再代行脫鉤企業的國有資産所有者職能;民航總局將現行的民航三級行政管理改為民航總局、地區管理局兩級管理;對現有129個民用機場實行政企分開、屬地管理。總之,民航改革的核心是使企業轉變機制,堅持以效益為中心,積極參與市場競爭;使行政管理機構轉變職能,優化配置,以市場為導向,積極推行市場化運作。

    3、 以國有企業改革為中心的其他各項改革繼續深化

    (1)國有企業改革

    2002年初朱鎔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深化以 國有企業改革為中心的各項改革,並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提出三個方面的具體要求:一是切實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二是積極推進企業重組改組;三是繼續有步驟地做好企業破産兼併工作。綜觀2002年國企改革基本是按這一要求進行的,上一問題論及的傳統壟斷行業改革,通過企業重組基本形成了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而在企業制度建設方面,國家重點檢查、指導了一批上市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進行整改;一些已在海外上市的企業更是在競爭的壓力下,繼續深化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一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對於企業的兼併破産主要是繼續推進了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産品沒有市場的企業和資源枯竭的礦山有序退出市場,並做好善後工作。

    (2)國有商業銀行改革

    國有商業銀行在五年的入世過渡期內雖然還不致受到外資銀行的致命威脅,但仍然面臨著巨大的變革壓力,在這一壓力下其深層改革進展順利。首先四大銀行為了擺脫不良貸款率偏高、盈利水準偏低和經營機制僵化等弊病,實施了多項改革措施,初步實現了不良貸款率下降,利潤增加,資産品質的逐步好轉;其次,加強了銀行資産負債水準和風險狀況方面的資訊披露工作,以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同時四大銀行在2002年裏都在積極進行資本運作,以期儘快上市,其中中銀香港即將在香港證交所掛牌上市,這將給其他銀行的上市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

    (3)財稅體制改革

    財稅體制改革2002年主要是突出了公共財政的主題,一是在社會公平方面的調節力度大大增強,按財政預算2002年中央財政支出的社會保障資金比2001年增加28%;二是所得稅收入分配方式進行了重大改革,將大多數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2002年按五五分享,2003年中央60%,地方40%,並且中央將以2001年為基期,實施增量分成,中央因改革分享辦法而增加的收入將全部用於對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三是從2002年6月1日起,大約85%的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被取消,預計一年可減輕企事業單位和居民負擔約170億元,財政部為此專門公佈了被取消項目的名單,以接受各方面的監督檢查。

    除以上改革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醫療體制改革等也都在按即定的方案繼續深入進行。其中正在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遼寧省,預計2002年底將完成主要工作。朱鎔基總理對遼寧省的試點給予充分肯定,認為遼寧的社會保障試點是成功的,中央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總的方針決策是正確的,在遼寧試點的決策也是正確的。

    二、 2003年改革展望

    (1)繼續應對入世後中國服務業面臨的挑戰

    入世談判包括中國政府對服務業的各方面承諾,因而入世後我們必須嚴格履行這些承諾。服務業包括零售、物流運輸、電信、銀行業、保險業、經濟鑒證類、教育、醫療服務等,2003年以及今後兩三年內,我們要從整體上消除以上各方面服務對外開放的體制性障礙:一是完善與WTO規則相適應的法律體系,目前《反壟斷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無店舖銷售管理條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反傾銷産業損害調查和裁決規定》、《反補貼産業損害調查和裁決規定》等法律法規正在加緊制定或審理的過程中,一、兩年內即可出臺。二是在政府轉變職能的同時要嚴格公共部門的管理及進一步完善經濟要害部門的監管,電信業將成立具有現代監管特徵和職能的監管機構。三是加快服務業企業的改造改組,電信業將繼續打破壟斷,電信企業國內上市有可能引入民營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國有商業銀行將儘快實施股份制改造,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以股份化重塑産權制度。

    (2)繼續推動效益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重組上市

    目前壟斷行業的改革將推出一批有條件的企業經進一步重組後上市。同時要規範好存續企業與上市公司的關係,將對一些扭虧無望的存續企業實施破産,繼續分流存續企業的富餘人員,分離辦社會職能。

    (3)擴大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試點

    根據遼寧省改革試點的成功經驗及時不我待的城鎮就業、養老的嚴峻形勢,一兩年內將在更大的範圍內進行試點。當然這也取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支付能力,如我國經濟形勢繼續朝著好的方向發展,能徹底擺脫通貨緊縮的陰影,城鎮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肯定會加快步伐。

    (4)加快農村稅費改革及規範財政轉移支付

    農村稅費改革關係到農民增收及消費需求的增長水準,因此一兩年內這一改革將涉及到所有農村地區。與此同時,新一輪的農村鄉鎮機構改革也將開始,每個鄉鎮目前的黨、政、人大、政協、紀檢、武裝六套班子的規模將是改革的重點,其次是鄉鎮事業機構的幾百萬人員。與農村稅費改革密切相聯繫的財政轉移支付、特別是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將進一步規範化,一方面是增強支付力度,另一方面是作為公共財政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其制度化、法治化,依法行政。

    (5)稅制改革將在近期實施

    稅制改革即將推出新的舉措,一是逐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兩稅統一的稅率將不會超過30%,有專家提出25%,並對小企業實行更低的稅率。現行生産型增值稅將改為消費型增值稅,並將有更多的行業被納入增值稅的徵收範圍,例如農牧業、交通運輸業、金融保險業等都可能納入徵收範圍。個人所得稅將改為綜合稅制,即將現有的按不同收入分類計稅的辦法改為按綜合收入,綜合計稅的辦法。總之,稅制的改革將使我國稅收更趨於公平合理。

    中國網 2002年12月23日

    


何曉明:2001-2002年中國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 
何曉明:加入WTO與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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