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慶芳:全國各省市區全面小康社會目標實現程度的綜合評價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目標,2010年是新三步的第一步,是承上啟下的階段,也是現代化建設的新起點。為加快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步伐,我們設計了一套指標體系,初步制訂了201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並以2001年各省市區實際達到的水準進行了實現程度的綜合分析。

小康社會和現代化是動態的發展過程,它的基本內涵是以科技進步為先導,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不斷提高人口素質和生活品質,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現代化是從傳統的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發展,並逐步進入知識化社會的轉變過程。指標體系確定的原則就是根據小康社會和現代化的內涵,參考了英格爾斯提出的十個現代化指標,並根據我國具體情況增加了社會發展、知識化和科技創新、生活品質和環保、法制等28個指標組成指標體系,共分五個子系統。它能全面反映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的特點,突出反映了以人為本的全面發展。為加強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廣泛徵求了三十多位專家的意見,確定了指標體系和權重。2001年的統計數據主要是根據《2002年中國統計年鑒》和向各部委收集的。2010年的發展目標是參考了近五年的發展速度和中等發達國家的水準推算出來的。

由於我國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所訂目標對於發達地區可能偏低,而對中西部地區可能偏高,但只有用同一目標來衡量,才能有可比性,才能從比較中看到本地區的進步和差距,了解本地區處於哪個發展階段,在綜合評價中居於前列的地區是處於全面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第一發展階段的交叉時期,己基本實現了小康目標的地區可以向更高水準的小康目標發展,有的發達地區就可以向率先實現現代化的目標邁進,居後的地區應針對薄弱環節採取有力措施迎頭趕上,為全面實現小康目標而努力。

以下是2001年各省市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實現程度的綜合評價和分析。

一、 小康和現代化目標實現程度的綜合分析

根據28個指標計算的綜合指數為68.7%,也即到2001年已實現了三分之二多,從五個子系統看,社會結構實現78.8%,經濟與科技發展實現61.5%,人口素質實現72.0%,生活品質實現62.5%,法制與治安實現71.0%(詳見附表)。

分地區看,實現程度綜合指數在70%以上的有十省市,它們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廣東、江蘇、遼寧、福建、山東、黑龍江; 實現68—60%的是吉林、湖北、陜西、河北、山西、海南、重慶、內蒙古、湖南、青海; 實現59—51%的是:四川、寧夏、新疆、安徽、雲南、甘肅、廣西、江西、河南、貴州、西藏。

各子系統指數的分析

() 社會結構。它的優化是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的基礎和前提條件,由第三産業從業人員比重等五項指標組成,反映了社會化、城市化、非農化、外向型經濟和智力投資。全國平均社會結構實現指數為78.8%,實現程度較高的是京、滬、津、廣東、浙江、遼寧、江蘇、福建、吉林九省市,在95-81%之間(各指標如超過100%的均按100%己達標計算,實際達標率京、滬己達110105%,以下同),實現不足60%的是雲南、河南、西藏。

從主要指標看,第三産業從業人員比重,全國平均為27.7%,實現目標79.1%,比重最高的地區,除京、滬、津三市達55-41%己超標外,比重在30%以上,達標在85%以上還有遼寧、江西、湖北、廣東、浙江、吉林、內蒙古、海南、重慶九省區,比重較低的是河南和雲南,不足20%; 城鎮人口比重,反映了城市化水準,2001年已達37.7%,分地區是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國為36.2%,己實現目標45%80%,滬、京、津己達88-72%,超標的還有廣東、遼寧、黑龍江,在55-52%之間,在40%以上的還有吉林、浙江、內蒙古、福建、江蘇、湖北、海南,城市化水準較低的是甘肅、貴州、雲南、西藏,只有24-19%; 預算內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只有2.3%,實現目標4%57.5%,比重最高的是西藏為6.5%,其次是北京6.2%,比重較高的還有西北五省區和雲南、貴州,在3.8-3%之間,吉林、上海、山西、內蒙古、廣西、重慶在2.9-2.3%之間,比重較低的是浙江、山東、江蘇、河北,在1.7-1.5%之間。

(二)經濟與科技發展。它是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的經濟基礎和知識創新手段,由每人平均GDP等七項指標組成,反映了綜合經濟的投入産出、就業率、知識創新投入和發明創造能力,由於這些指標發展速度較快,制訂的目標相對較高,所以實現程度就較低,只有61.5%,實現程度較高的均是東部地區,有京、滬、津、廣東、浙江、江蘇、福建,在95-72%之間,在40%以下的是廣西、甘肅、江西和貴州。

從主要指標看,每人平均GDP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總成果。2010年的目標是12800元,2001年己實現7543元,實現58.9%,最高是上海達3.74萬元,京、津分別為2.552.02萬元,超標和接近目標的、在萬元以上的還有浙江1.47萬元,廣東1.37萬元,江蘇1.29萬元,福建1.24萬元,遼寧1.20萬元,山東1.05萬元,不足0.5萬元的是雲南、廣西、甘肅、貴州,貴州只有2895; 研究發展經費佔GDP比重,全國平均為1%,實現目標1.3%76.9%,比重最高為北京達6.3%,陜西3.0%,超標的還有上海、天津達1.61.5%,除廣東、四川達1.1%外,其他地區均不足1%,內蒙古、新疆、西藏只有0.2%; 每萬人口專利受理量平均為1.3件,實現目標3.5件的37.1%,最高是北京達8.8件、上海7.8件、廣東、天津為3.43.1件,不足0.3件的是甘肅、雲南和西藏。

(三)人口素質。文化科技素質的高低是對實現目標起決定作用的,它由人口自然增長率、專業技術人員等六項指標組成。全國平均實現72.0%,滬、京、津超標較多,在98%以上,達標80%以上的還有遼、吉、黑、陜西、江蘇,不足60%的是雲南、西藏、貴州。

從主要指標看,每萬職工擁有專業技術人員平均為2829人,實現目標4500人的62.9%,在3000人以上的有廣西、雲南、四川、北京、湖南、浙江、貴州、陜西、青海、河北、江西,較低是海南,只有2154; 大專以上程度佔六歲以上人口的比重平均為3.8%,僅實現7%目標的54.3%,北京最高,達17.5%、上海11.4%、天津9.4%,在5%以上的還有遼、吉、黑和新疆,比重較低在2%左右的是貴、雲、藏。

(四)生活品質和環保。它是反映生活現代化和電氣化的,由恩格爾系數等六項指標組成,全國平均實現62.5%,生活品質較高的均為沿海地區,除京滬津三市己實現90%以上外,在75%以上的還有浙江、廣東、福建、江蘇,西部地區均較低,雲南、青海、寧夏、甘肅、江西、貴州、西藏均實現50%以下。

從主要指標看,恩格爾系數是反映消費結構優化的指標,一般認為40-50%為小康型,降至40%以下即為寬裕型,2001年城鎮為37.9%,農村為47.7%,城鄉加權平均為44.2%,總體水準仍為小康型,按逆指標計算,全國平均已實現目標33%74.7%,北京最低為36%,在40%以下的有天津、河北、浙江、山東、陜西、內蒙古、黑龍江,在50%以上的有四川、雲南、海南、貴州、西藏; 每人平均生活用電量是反映家電普及的綜合指標,平均為140千瓦小時(簡稱度),實現目標320度的43.6%,最高為上海、北京、廣東均在300度以上,在200度以上的還有天津、浙江、福建、黑龍江,而江西、青海、西藏在56-20度之間。工業三廢處理率全國平均為76.1%,實現目標85%89.5%,三廢處理率在90%以上的是津、滬、京、山東、江蘇五省市,較低的是西藏、寧夏,只達45%40%

(五)法制與治安。這是現代化建設的穩定機制。由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律師數和交通事故死亡率四項指標組成。按逆指標計算,全國平均實現71%,實現程度在80%以上的是海南、山西、陜西、湖南、內蒙古、青海六省區,而發達地區均較低,如上海、北京、廣東、浙江不足60%

從主要指標看,每萬人口刑事案件立案率,全國平均為35件,己實現目標22件的62.7%,浙江、上海、廣東、北京、天津都在66-56件之間,西藏、山西、甘肅、海南較低,在13-17件之間; 每萬人口律師數平均為0.96人,實現目標1.1人的87.3%,最高是北京達6人、上海3.9人、天津2.1人,在1人以上的還有廣東、重慶、浙江、寧夏、海南、遼寧、新疆,最低是貴州、西藏,只有0.30.2人。

二、 小康和現代化第一發展階段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

(一)地區差距過大。小康和現代化水準(實現程度)按東中西部比較,東部12個地區平均為80.1%,中部9個地區為62.4%,西部10個地區為59.5%,東中西部比例為10.780.74,西部比東部低26%,現代化水準居前的10省市中有9個是東部地區,居後的10省區中除廣西外,均為中西部地區,五個子系統中以經濟與科技發展地區差距最大,北京和貴州相差3倍,每人平均GDP差距更大,而且呈擴大趨勢,如按東西部比較,差距由1991年的1.86倍擴大為2001年的2.44倍,最高的上海與最低的貴州相比較相差12.9倍,比十年前的7.3倍擴大了5.6倍,如按省際間比較,浙江與貴州的每人平均GDP相比,也由十年前的2.7倍擴大為5.1倍,擴大了2.4倍。科教指標差距也很大,如每人平均教育經費東部地區都在二百多元,中西部只有一百多元和不足百元,科技創新指標差距更大,這些數據説明瞭在地區間,由於經濟基礎、掌握的人力資源和自然條件的差異等多種因素,決定了東部具備了率先實現現代化的條件,這種差距將在較長肘期內會一直存在,但差距不應擴大,只有逐步縮小差距才能實現全國的小康和現代化,今後十年中應加大對中西部小康和現代化建設的力度,發達地區要從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帶動和扶持中西部的建設,實現資源共用、優勢互補,中西部地區也應因地制宜,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學習東部地區的現代化管理水準,解放思想,爭取跨越式的發展,力爭在第一發展階段中逐步縮小差距。

(二)經濟和科技發展總體水準偏低。每人平均GDP 2001年按18.3匯率僅折合為909美元,2010年的目標按每年遞增5.2%GDP7%,人口凈增0.83%)的速度預測,也只有1542美元,2001年僅實現目標58.9%,如按2020年更高的小康社會目標3000美元計算,只實現30%,與世界中等發達國家(2950美元)相比,差距也很大,其原因除有匯率不可比的因素外(應按購買力平價才有可比性),根本原因還在於我國人口規模大,社會勞動生産率低下,科教水準偏低,如預算內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2000年僅2.3%2010年的目標是按十年教育發展綱要到2000年達4 %設定的,即使按此低標準計算,也只實現57.5%,估計十年內要實現此目標還比較艱巨,與世界比差距很大,世界水準平均己在5%左右,中等收入國家平均為5.1%,低收入國家也達3.9%,每人平均公共教育經費只有165元,折20美元,僅為美國1430美元的1.4%,大專文化程度佔六歲以上人口的比重只有3.8%,高素質人才缺乏,知識創新投入比例也偏低,必然導致發明創造能力也偏低,申報專利少,在經濟增量中科技含量低 ,這些都是影響實現小康和現代化進程的重要因素,各國現代化進程中的經驗己充分證明:要加快現代化建設,必須重視對教育和科技的投入,要徹底扭轉重經濟、輕社會的觀念,爭取在今後十年中實現公共教育經費佔GDP 比重達到4%,知識創新投入比重達到1.3%的水準。

(三)第三産業比重和城市化發展滯後。改革開放以來,這兩個指標發展都很快,但目前的水準仍很低,距小康目標和現代化的 要求還很遠。與世界比較差距還很大。如三産從業人員比重只有27.7%,低於世界平均 31%、中等收入國家41%的比例,目前我國第一、二産業有大量剩餘勞力,農村有2億多,城鎮的第二産業有二千多萬需精減,有失業下崗人員一千多萬,而當 前新興的第三産業供給不足,社區服務也需上千萬的勞力,這個矛盾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將剩餘勞力和城鎮待業人員有序的向三産轉移,在資金、稅收方面加以扶持,在2010年達到目標35%是有可能的。城市化水準也遠遠落後於世界水準,2001年為37.7%,低於世界平均水準46%18%,和中等收入國家66%的水準比較低43%,要加快城市化的步伐,需要從政策上、戶藉制度等方面放開農民向城鎮轉移的種種限制和障礙,爭取在2010年達到45%的水準也是有可能的。

(四)一些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夠協調。如實現程度綜合指數居前十位的東部地區,一至四個子系統比較協調,但法制與治安與其他子系統則出現了相反的趨勢,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由前五位降至末五位,福建、天津、遼寧也居於後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死亡率,滬、京、津、浙、粵都較高,中西部一般都較低。此外,廣東、福建的人口素質相對較低,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遼寧、吉林、黑龍江生活品質偏低,這與實際失業率較高有密切關係,實際失業率較高在10%左右的還有湖南、青海、湖北、四川、重慶、甘肅、陜西、寧夏,嚴重影響了生活品質的提高。

(五)控制人口增長的基本國策不能放鬆。2001年人口自然增長率為6.95‰,己實現目標5.6‰的80.6%,上海已實現了負增長,京、津、遼寧、江蘇、湖北、重慶、黑龍江均在3‰以下,但還有青、藏、雲、新、寧、貴六省區增長率高達12-11‰,海南、江西、廣東也高達9‰左右。人口是各項指標的分母,28個指標體系中就有20個與人口有關,如不嚴加控制,就會超過自然承載力,影響小康和現代化目標的實現,影響生活品質的提高,因此,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少數民族地區都應嚴格控制人口的過度增長,控制較好的地區應鞏固而不致回升,把人口控制在自然承載力之內。

1 2001年全國全面實現小康社會指標體系和實現程度

小康目標 2001 實現目標 現代化內涵

2010年) 己實現目標值 %

綜 合 指 數 100 68.7

一 、 社 會 結 構 指數 20 78.8

1.第三産業從業人員佔總計比重 5 35% 27.7 79.1 産業結構社會化

2.城 5 45% 36.2 80.4

3.非 GDP的 4 90% 84.7 94.1 産業結構非農化

4.出 GDP的 3 30% 23.0 76.7 對外依存度

5.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預算內) 3 4.0% 2.3 57.5 政府智力投入

二 、 經 濟與科教發展指數 25 61.5

6.人 GDP 6 1542美元)12800 7543 58.9 綜合經濟社會産出率

7.人 4 5340 2928 54.8 投入水準

8.工 業企 3 13% 8.9 68.5 工業投入産出率

9. 城鎮實際失業率(逆指標) 3 4.0% 4.8 83.3 城鎮就業狀況

10.研究與發展經費(RD)佔GDP比重 3 1.3% 1.0 76.9 知識創新投入

11、每人平均教育經費 (預算內) 3 300 165 55.0 知識化

12. 每萬人口專利受理量 3 3.5 1.3 37.1 發明創造能力

20 72.0

13.人 自然增 長率 (逆指標) 4 5.6 6.95 80.6 人口控制和自然承載力

14.每萬職工擁有專業技術人員 4 4500 2829 62.9 知識化、科

15.每 人口 2 130 56 43.1

16.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6歲以上人口比重 3 7 3.8 54.3 知識化

17.每 4 20 16.5 82.5 醫療資源佔有

18.平 3 73 70 95.9 生活品質高質化

四、生活 質 量 和環保 20 62.5

19. (城鄉平均) 逆指標 4 33% 44.2 74.7 消費結構現代化

20.每人平均生活用電量 4 320千瓦小時 139.5 43.6 家電現代化

21. 3 30 13.3 47.0 資訊化

22. (城鎮) 2 30 13.3 44.3 資訊化

23.工業 4 85% 76.1 89.5 環保水準

24.農村飲用自來水人口占農村人口比重 3 85% 55.1 64.8 農村環保水準

五、法制及治安 15 71.0

25.每萬人口刑事案件立案率(逆指標) 4 22 35.1 62.7 治安與法制化

26.每萬人口治安案件發生率 “ 3 20 38.2 52.4 治安與法制化

27 每萬人口擁有律師數 4 1.1 0.96 87.3 法制化

28. 10萬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 4 6.4 8.3 77.1 交通秩序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2年及向有關部門收集

注:2511項指標為2000年數字,18項為1997年數字。綜合指數和類指數是用加權綜合指數法計算的,逆指標是以目標數除實現數而得。(以下各表同)

表2 2001年各省市區全面實現小康社會

實現程度綜合指數排序

地區

綜合指數

社會結構

經濟與科

人口素質

生活品質

法制與治安

技發展

68.7

78.8

61.5

72.0

62.5

71.0

1北 京

93.2

100.0

94.7

108.4

97.4

55.5

2

92.3

95.1

92.7

112.0

95.4

57.5

3

87.9

93.4

88.7

98.0

90.0

62.7

4

80.9

89.4

85.1

78.5

86.6

58.0

5

79.2

90.4

86.9

65.9

86.5

59.4

6

77.8

82.1

74.8

81.2

75.9

74.6

7

76.3

85.8

65.7

93.1

68.1

69.6

8

72.4

83.4

71.7

67.7

76.0

60.4

9

71.7

70.8

67.0

75.7

70.2

77.2

10黑龍江

70.1

78.1

55.7

82.1

67.6

71.0

11

67.9

81.1

51.8

85.8

56.8

68.1

12

65.9

73.5

48.7

79.9

56.0

79.0

13 西

65.9

71.5

48.2

81.9

51.7

85.8

14

65.0

60.1

52.4

75.6

66.4

76.6

15 西

64.1

73.2

41.0

73.0

57.3

87.8

16

64.1

71.6

46.2

61.8

54.5

100.0

17

64.0

69.7

41.9

76.2

63.2

77.9

18內蒙古

63.2

73.5

42.2

78.2

50.2

81.4

19

60.9

60.5

40.3

73.9

56.4

84.4

20

59.9

73.8

43.7

63.9

47.0

80.1

21

59.3

60.7

43.5

71.9

50.6

78.5

22

23

24

58.2

64.7

56.7

73.5

71.2

61.3

45.9

57.2

41.2

67.1

75.1

63.5

46.7

57.3

52.5

61.6

64.6

72.6

25

56.7

59.4

49.8

59.8

48.1

72.3

26

56.6

66.0

36.6

66.2

45.8

79.4

27 西

56.1

63.8

37.1

64.4

56.1

66.6

28 西

54.7

66.4

33.3

61.6

45.6

77.5

29

54.5

51.6

42.1

63.3

55.0

66.9

30

51.1

61.9

31.5

56.0

41.0

75.6

31西

50.9

59.7

50.1

56.7

29.9

62.4

中國網200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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