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後發國家究竟是有優勢還是劣勢  
林毅夫

    楊小凱教授最近提出,落後國家模倣發達國家的技術容易,而模倣發達國家的制度難,後發國家有“後發劣勢”。他主張后發國家應該由難而易,在進行較易的技術模倣前,要先完成較難的制度模倣,才能克服“後發劣勢”,並認為後發國家在模倣好先進國家的制度前是沒有資格講“制度創新”的。本人不敢茍同這個觀點,基於真理越辯越明的精神,提出幾點商榷。

    後發優勢讓我們對未來充滿信心

    從技術的層面來説,一國的經濟發展決定於三方面的條件,即生産要素,産業結構和技術創新。

    在上述三種主要條件當中,最重要的是技術創新,因為前面兩者都決定於後者。一個國家經濟結構變遷的可能性,相當大程度決定於其技術變遷的可能性。所以,要判斷一個國家、社會的經濟發展或生産力發展的潛力,其實只要看這個國家社會技術創新的可能性有多大。

    “技術創新”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其來源可以不一樣。發展中國家一方面可以和發達國家一樣,投入非常多的資金、人力來研發新技術以取得技術創新;另外一種方式則是通過從發達國家引進已有的、新的、好的技術來達到技術“創新”。

    從經驗上來看,新技術發明一般投入非常大,風險也非常大。如果發展中國家用自己發明的方式來取得技術創新,那麼必須和發達國家一樣花同樣高的成本和面對同樣的風險。但是,靠引進技術的發展中國家技術變遷的成本,遠遠低於發達國家。所以,從技術的層面來説,發展中國家有比發達國家增長更快的潛力。

    發展中國家收入水準、技術發展水準、産業結構水準與發達國家有差距,可以利用這個技術差距,通過引進技術的方式,來加速發展中國家技術變遷,從而使經濟發展得更快。這就是所謂“後發優勢”的主要內容。

    包括我在內,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都承認“後發優勢”,而且正因為“後發優勢”的存在,我們才對中國未來的發展潛力有很大的信心。

    制度不可能隔夜就改成

    楊教授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只進行技術模倣,而不進行憲政改革,終究會遇到很大的困難而失敗。逆其道而行是不可以的,比如先發展經濟,再進行憲政體制改革,必然導致腐敗現象的産生,而致長期經濟發展的失敗。

    憲政體制真的是經濟長期發展成功的充分或必要條件嗎?從長期經濟發展的績效來説,憲政體制改革先行的國家並不一定好于憲政改革後行的國家。而且,我們還沒有發現世界上有哪一個後發國家,是因為先進行了共和憲政體制改革,然後經濟才持續、快速發展。

    其實,國家機會主義在任何社會裏都不會是毫無限制的,任何政權都需要得到人民的支援。從經驗來看,英美的共和憲政體制既不是發展中國家趕上發達國家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而且,英美的共和憲政體制也不能保證英美的經濟發展水準領先於沒有這種體制的國家。同時,不先實現英美的憲政體制改革也不見得會使國家機會主義制度化。

    研究制度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制度決定於國情,體制也是這樣。制度是不可能隔夜就改成的。即使共和憲政體制真的那麼重要,是決定一個國家發展差異的根本,但從經驗上來看,制度不是通過改變憲法或政權就可以在一代人或兩代人之間建成的。因此,只能是一面發展經濟一面逐步探索逐步完善。

    共和憲政體制並非是最優體制

    新制度經濟學近二十年來的研究有兩個基本的結論:其一、制度是重要的;其二、制度是內生的,其含義是最優的制度內生決定於一個經濟當中的很多因素,由於各個經濟體許多因素的不同,因此,並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最優制度。

    制度是重要的,但是一個最優的制度安排實際上是內生的,與發展階段及歷史、文化等有關係。比如要形成相互制衡的共和憲政體制,就必須有好幾個在政治和經濟力量上大約相等的集團。如果沒有這樣的集團,即使通過憲法,只不過是讓在政治上有壟斷權力的人來利用這部憲法,固化他的壟斷權。因此,英、美的共和憲政體制也不見得是發達國家必然要有的最優體制。

    楊教授把英美以外的國家經濟發展上發生的問題都歸咎於這些國家沒有進行憲政體制改革或憲政體制改革不徹底。其實日本現在的經濟危機産生的原因是從引進技術為主的技術創新變為以自主開發為主的技術創新,經濟由高速增長變為低速增長誘發的。推行趕超戰略的國家像印度、埃及、中南美洲都遇到了和前蘇聯在改革前同樣的困境,其問題根源在於資源動員的困難。

    雙軌制比休克療法更為優越

    技術創新是一個國家長期經濟發展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在市場經濟國家或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必然會出現尋租,預算軟約束,裙帶資本主義,收入分配不均,宏觀經濟不穩定等一系列問題。其結果是不但沒有發揮技術創新的“後發優勢”,而且還會出現各種制度扭曲的“後發劣勢”。

    在競爭的市場中會最有競爭力,佔有的市場份額最大,創造的剩餘、積累就最多,要素稟賦結構的升級也就會最快。當要素稟賦結構升級,産業也要隨之升級,按比較優勢的原則來引進技術,其引進成本和學習成本都會最低,這樣也就能夠真正發揮後發優勢。

    中國的農業改革在國際上普遍被視為最成功的。中國的農業在1978年以後的增長只是一種恢復性的增長,這種觀點是牽強的。

    鄉鎮企業這種制度會導致和強化國家機會主義,妨害經濟發展,這一論斷是沒有事實根據的。鄉鎮企業對1980年到1990年代初的中國經濟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當年不發展鄉鎮企業,經濟得不到發展,那麼今天也就等不到發展私有經濟的機會了。

    價格雙軌制是中國經濟改革的一個成功做法,雙軌制給進一步的改革創造了條件,而不是楊教授等所認為的,強化了國家機會主義。作為一個成功的經驗,雙軌制這種改革方式既能保證經濟的穩定又能獲得經濟的快速發展,比休克療法更為優越。

    從理論和經驗的角度來看,一個後發國家並非要先實現英美的憲政體制改革才可以避免後發劣勢。一個發展中國家是否能利用和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來加速經濟發展的關鍵在於發展戰略:如果政府的政策誘導企業在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充分利用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選擇産業,那麼,後發優勢就能夠充分發揮,要素、稟賦、結構能夠得到快速的提升,産業結構就會以“小步快跑”的方式穩步向發達國家接近;反之,如果試圖趕超,經濟中就會有各種扭曲和尋租行為,結果會是欲速不達,不僅不能實現後發優勢,而且,還將有各種制度扭曲的“後發劣勢”。

    在市場經濟中,經濟的主體是企業和個人,以法治為基礎,界定各經濟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投資、生産、交易的自由,是經濟持續發展的制度基礎。政府和微觀經濟主體的力量對比,在一個後發國家遠大於在一個發達國家,一個後發國家的政府只有確立了按比較優勢來發展經濟的戰略思想才能確立和尊重上述市場經濟的法治基礎,也才能利用後發優勢在較短的時間裏趕上發達國家。

     (林毅夫: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根據林毅夫教授在中數信北大講壇上的演講錄音,劉靜整理。)

    

     《中國經營報》 200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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