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清查對果子狸等野生動物的販運銷售

廣東省衛生廳2日通報的在全省範圍內對果子狸等野生動物銷售情況進行抽查和暗訪的情況表明,廣東果子狸等野生動物的販運和銷售情況仍然存在,有關部門已開展全面清查。

為嚴防非典捲土重來,11月15日-20日,衛生部和廣東省衛生廳分別組隊對廣東省廣州、佛山、江門、清遠、雲浮等地的動物市場和餐飲酒家銷售果子狸情況進行了抽查暗訪,儘管在市場和酒家未能發現公開銷售果子狸,但暗訪人員很快就查獲果子狸16只。所查獲的果子狸來源主要是從湖南、湖北、福建等地販運到廣州市的動物市場後,通過地下交易到廣州、雲浮、清遠等地的。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1日,全省衛生監督部門累計出動衛生監督員18576人次,檢查有關經營單位25552家,共查獲果子狸19只。

廣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説,研究表明,果子狸是SARS冠狀病毒的重要傳染源。果子狸等野生動物傳播人畜共患傳染病的證據越來越確鑿。在廣東全省範圍內緊急撲殺果子狸、關閉野生動物交易市場、全面禁止果子狸等野生動物的飼養、運輸、銷售、屠宰和食用,管理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是嚴防SARS再來的重要措施之一。

廣東省衛生廳表示,全省各衛生部門將根據廣東省委省政府和衛生部的部署,按照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的傳染病防控要求,切實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和醫療救治水準。特別是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採取嚴厲的措施,加強果子狸等高危動物的管理,從源頭上防止非典等重大傳染病的發生。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繼續加強對餐飲單位的衛生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經營果子狸等違禁野生動物的行為。加大宣傳力度,發動群眾主動參與預防控制工作。獎勵舉報販運、銷售、加工、食用果子狸等野生動物行為。

廣東省衛生廳公佈,由廣東省衛生監督所作為舉報受理單位,並規定:對一次有效舉報5只及以下的,獎勵200元;一次有效舉報6只及以上的,獎勵300元。 (鄭天虹、陳廣泰)

人民網 200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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